《达州市达川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达川府办〔2019〕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达州市达川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日
达州市达川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部署,确保到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根据《达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现状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不断加大投入,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到2017年,我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9.3%。全区现有普通高中9所(公办6所,民办3所),其中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所,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所,一般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学校7所(公办2所,民办5所),其中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1所,市级重点中职学校1所,普通中职学校5所。
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存在许多短板,主要表现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存在;校际之间发展不平衡,仪器设备、配套设施不足;教育经费投入整体不足,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教师总量不足,个别普通高中学科专任教师和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紧缺;个别学校办学质量不高,缺乏办学特色;普职发展不协调,中等职业学校吸引力不强等。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推进。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统筹财政、发改、人社、编办、住建、自然资源、残联等部门打出攻坚组合拳,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发挥国家、省、市支持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形成攻坚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紧密结合我区高中阶段教育实际,以改革为动力,既要解决我区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不足、普通高中班额过大、普职发展不协调、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建设能力有待提高等共性问题,也要逐步解决科学引导学生按照个性发展和成长规律自主选择高中阶段教育等导向性问题。聚焦薄弱环节,集中力量保基本、补短板、提质量。
坚持协调发展,分类指导。坚持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并重,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比例,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吸引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区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全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着力构建一支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教育从增量到增质,从外延到内涵发展的转变;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明显增强。
三、攻坚任务
(一)提高普及水平。大力提高我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责任单位:区教科局、区财政局、区残联)
(二)优化结构布局。按照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积极扶持民办教育,促进公办民办协同发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支持力度,办好石桥中学和麻柳中学,加快达县职业高级中学退城入园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财政局)
(三)加强条件保障。加快学校办学条件建设,2019年秋季开始,高一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6人以内,严格控制高中招生计划,减少超大规模学校。加强资源配置,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对学生选课走班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需求。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全区中等职业学校主要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完善学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加快化解普通高中债务。完善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责任单位:区教科局、区财政局)
(四)提升教育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普通高中课程选择性,推进选课走班,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开展生涯教育试点,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吸引力,加强技术技能培养和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科局)
四、主要措施
(一)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教育资源。一是加快项目建设。在达州中学老校区旁,规划建设占地260亩的达州中学实验学校,力争2020年秋季建成投用;加快达川中学新校区建设,完成教育教学设备采购、师资配备等相关工作,计划2019年秋季投入使用。加快达县职业高级中学迁建工作,集中资源将达县职业高级中学办成示范性、窗口型职业教育中心。二是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推进达川四中、达川二中、石桥中学、麻柳中学升级,通过新建、改扩建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等项目,按相关标准配备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大力改善薄弱高中办学条件。三是开展“城乡结对帮扶”工作。由达州中学定点帮扶麻柳中学,达川中学定点帮扶石桥中学,实现以强带弱,均衡发展。四是实施民办高中扶持计划。加快推进铭仁园中学校区房屋验收等相关后续工作,支持铭仁园中学、耀华育才学校、巨全双语学校扩大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五是实施新高考筹备工程。支持9所普通高中学校增添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必需的设施设备。六是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达标行动。到2020年,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七是实施残疾人保障工程。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保障好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教科局)
(二)加大经费投入,健全保障机制。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在中央、省、市资金支持基础上,多渠道筹措资金,满足我区配套资金安排。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要求,确定我区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严格学费标准调整程序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积极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和社保政策,支持高中阶段民办教育发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科局、区自然资源局)
(三)实施扶困助学,完善资助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和中职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政策,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逐步免除中职学生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符合政策的中职学校学生按1900元/生/年标准免除学费。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高中阶段教育。(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科局)
(四)加强师资配置,提升队伍素质。一是解决教师编制不足和结构性缺编问题。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积极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优先满足教师编制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适应普及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根据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要求动态调整教职工编制,及时为学校补足配齐教师,特别是短缺学科教师。加强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推进教师轮岗交流、名师工作室、结对帮扶等校际之间教师共享机制。指导用好用足“省属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特岗教师计划”“音体美紧缺教师招聘计划”,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制总数20%内自主聘用具有相应专业职业资格的专业技能人才兼职任教。二是进一步保障教师待遇。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高中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切实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高特级教师待遇,按照每人每月500/人/月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在绩效工资核定时单列。三是加大教师的培训力度。制定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教师培训计划,建立高中阶段教师专业培训机制,通过普职融合、学校互派、蹲点实训、校企交流、专家讲座、外派学习、校本研修、远程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全区高中阶段专任教师开展全员轮训,不断提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学校要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四是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建立中职教师到企业实践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兼职任教常态化机制。(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科局)
(五)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一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拓展校内课程的广度和深度,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二是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以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推动学校内涵建设,促进学校优质化、特色化和多样化发展,整体提高普通高中发展水平和办学品位。三是推进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探索教育质量评价新模式,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四是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课程选择、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指导。五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满足个性化学习的需求。六是实施中高职教育衔接推进计划,畅通中高职学校高考互通渠道,完善高中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和多元成才路径。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建立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机制。(责任单位:区教科局)
(六)加强招生管理,严肃规范招生。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要以 50%以上的比例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每所公办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严禁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提前招生,争抢生源,影响其他学校正常教学和招生。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和收费,严肃招生纪律,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注册中职学生学籍。依法加强对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管理,严律依法打击各种买卖生源行为。(责任单位:区教科局)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本实施方案所涉及的学校基础条件改善、项目建设、待遇保障,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精心组织编制配套实施方案,落实部门、人员和经费,确保攻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分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区教科局要积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过程指导和督导检查。区发改局要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积极支持列入规划的学校建设。区财政局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区人社局要会同区教科局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补充、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区委编办要适应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机构编制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适时调整、核定编制。区自然资源局要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将“十三五”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规划项目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多元化的成才观,形成良好的氛围。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推广,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发展更好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附件
达州市达川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