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社保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说明
来源:区社保局
发布日期:2018-02-02
点击数:
2023-08-2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制定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

2、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职业年金、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基金的参保续保及基金的征集、扩面、清欠。负责接收省内及省外养老、失业、医保转移基金。

3、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职业年金、企业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的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缴费基数、统一征缴、统一分账、统一稽核和统一基础数据管理及事业单位人员工伤登记工作。

4、负责建立用人单位及个人社会保险档案、保管缴费数据和申报、支付或结算凭证等。

5、负责建立管理参保人员缴费记录和养老、工伤保险待遇权益记录。

    6、负责审核支付养老、工伤保险待遇。

7、负责提供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查询、咨询等相关服务。

8、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养老、工伤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及医疗、失业保险的收入。

9、负责受理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的举报、投诉。

    10、积极做好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扩面工作。

    11、积极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生存验证,加强养老基金的冒领、多领行为追查。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人社局赋予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社保局工作重点

以“135”工作思路为引领,即以群众满意统领全局工作,围绕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扎实做好五项重点工作:写好达川社保、办好社保讲堂、抓好党的建设、搞好脱贫攻坚、树好社保形象。全面完成市、区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川区社保局是达川区人社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设有办公室、审计股、综合一、二、三股、基金财务股等。

(二) 部门预算单位人员情况

单位编制63人,在职54人,退休9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社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保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571.73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6.28万元,主要是因为五险合一社保信息化建设等需求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社保局2018年收入预算57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1.7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社保局2018年支出预算57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73万元,占86.36%;项目支出78万元,占13.6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社保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1.73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6.28万元,主要是五险合一社保信息化建设等需求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1.7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社保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1.7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6.28万元,主要是五险合一社保信息化建设等需求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54万元,占88.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97万元,占4.89%;住房保障支出35.22万元,占6.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69.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租赁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社保征缴综合业务、社会化管理服务、基金征收、经办网络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1.3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7.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5.2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社保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3.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6.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6.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社保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社保局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社保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社保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9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长6.7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社保局预算了78万元项目工作经费,用于党建、基金征收、个人权益记录等专项工作经费。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社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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