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委发〔2019〕10号
各村(居)委员会、乡级各单位(部门)、区级驻村工作队:
现将《达川区申家乡精准帮扶“大走访、大核查”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5日
达川区申家乡精准帮扶“大走访、大核查”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遍访贫困对象行动”的工作要求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关于“统筹抓好‘回头看’‘回头帮’”的精神,按照省、市、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决定在全乡开展精准帮扶“大走访、大核查”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走访时间:4月15日至4月30日
二、走访主体:由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干部和乡村(社区)干部共同完成。
三、走访对象
1.全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整户外出贫困户)、非贫困户。
2.全乡所有贫困村。
3.派驻第一书记的非贫困村
四、走访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帮扶干部负责走访贫困户
(1)由帮扶干部使用四川省脱贫攻坚APP,入户走访所帮扶的贫困户,核实贫困户2018年的基础信息和帮扶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成员、生产生活条件、收支情况、帮扶责任人等情况。核实完信息和发现个别指标达标质量不高的已脱贫户后,分别填报(附件1)和(附件2)并签字,然后交由该村第一书记审核;
(2)使用四川省脱贫攻坚APP登录村级账号及密码上传帮扶成效图片(帮扶责任人账号由第一书记负责提供村级账号)。其中住房、饮水、产业各选1张图片进行上传,帮扶成效自选2张最能反映贫困户脱贫成效的图片进行上传;
(3)宣传推广贫困户查询二维码,教会贫困户使用查询功能。
(二)驻村工作队负责走访贫困村
(1)由驻村工作队使用四川省脱贫攻坚APP,核实贫困村2018年的基础信息和帮扶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土地信息、人口信息、驻村工作队情况、签约医疗服务队等情况。核实完信息和发现个别指标达标质量不高的已退出贫困村后,分别填报(附件3)和(附件6),并经村第一书记审核签字后将两张表交乡镇脱贫办;
(2)使用四川省脱贫攻坚APP登录村级账号及密码上传帮扶成效图片(村级账号密码由乡镇脱贫办负责提供)。其中通村路、文化室和卫生室各选1张进行上传,帮扶成效自选2张最能反映贫困村脱贫成效的进行上传;
(3)采集录入2018年产业扶贫带贫信息录入表(附件4)。反映贫困村产业扶贫现状的信息。驻村工作队员采集完相关指标签字并经村第一书记审核后,将信息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
(4)采集录入2019年一季度消费扶贫录入表(附件5)。反映贫困村消费扶贫的相关信息。驻村工作队员采集完相关指标签字并经村第一书记审核后,将信息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后每季度次月5日前都要采集录入)。
(三)非贫困村第一书记负责走访派驻的非贫困村
(1)由驻村第一书记采集录入非贫困村现在的基本情况(附件7):包括基本信息和“三个一”帮扶信息(包括第一书记、农技巡回小组信息和帮扶责任人)。第一书记采集完相关指标签字确认后,将信息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
(2)使用四川省脱贫攻坚APP登录村级账号及密码上传脱贫攻坚成效图片(村级账号密码由乡镇脱贫办负责提供)。如产业、文化室、卫生室、活动场地等照片;
(3)采集录入2018年产业扶贫带贫信息录入表(附件4)。反映行政村的产业扶贫现状的相关信息。第一书记采集完相关指标签字确认后,将信息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
(4)采集录入2019年一季度消费扶贫录入表(附件5)。反映行政村的消费扶贫的相关信息。第一书记采集完相关指标签字确认后,将信息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后每季度次月5日前都要采集录入)。
(四)各村(社区)负责走访非贫困户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负责组织村、社干部对辖区内的非贫困户进行走访,对照贫困户的脱贫标准(一超六有)进行核查,并完成附件8的填报工作。
(五)乡镇脱贫办负责
(1)收集经村第一书记审核后的(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6)表格,并对表格中需修改的信息内容,在国扶系统中进行修改和录入(只对数据不准和基础信息不实的才进行修改录入);
(2)收集经各村(社区)书记审核后的(附件8)表格。
(3)汇总全乡镇(附件2)和(附件6)后报区脱贫办指导组;
(4)指导辖区内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干部和乡村干部在省大数据平台中进行信息录入工作。
五、走访步骤
第一阶段(4月17日前完成):组织培训。
4月16日前由乡镇脱贫办负责对辖区内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乡机关帮扶干部及学校、卫生院、信用社选派的参会代表进行培训;4月17日前,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负责对派员单位的帮扶责任人进行培训。学校、卫生院、信用社选派的参会代表负责对选派单位的帮扶责任人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4月30日前完成):入户走访(走访流程见附件8、附件9)。
由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使用脱贫攻坚APP,全面核查核准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的非贫困村以及贫困户的基础信息、帮扶信息及产业发展等情况。
第三阶段(5月20前):完善系统内容。
1.系统信息完善。4月30日前,由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非贫困村第一书记、乡村干部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完成信息录入。5月20日前,由乡脱贫办根据入户走访发现的问题(附件1、附件3),在国家系统中修改完善信息。
2.提交工作报告(1500字以内)。5月30日前,乡脱贫办将工作报告报区脱贫办统计信息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第四阶段:综合督导。
乡纪委、乡脱贫办将协助区脱贫办督查组对贫困村、贫困户基础信息、帮扶信息、贫困村产业发展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大走访“工作开展是否到位,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的非贫困村和贫困户基础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帮扶信息是否准确,产业发展信息是否完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帮扶单位、乡级各单位(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力量,分步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全面掌握第一手信息,实事求是核实情况。
(二)确保数据质量。对数据前后逻辑不清、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干部和乡村干部务必要认真核查,严格把关,确保村、户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帮扶单位、乡级各单位(部门)、各村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发生,确保工作扎实,过程务实,结果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