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府发〔2019〕10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的通知》(达川府办〔2018〕114号)和《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策性涉农保险承保公司分片的通知》(达川府金函办〔2018〕4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降低收入农民因意外事故致贫返贫问题发生的可能性,全力助推脱贫攻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2019年政策性涉农保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保原则
涉农保险与农业信贷、支农惠农政策相结合,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
二、保险品种及承保公司
(一)保险品种
种植业:水稻、玉米、油菜;特色农产品保险—蔬菜保险;扶贫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二)承保公司
2019年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特色农产品保险—蔬菜保险、扶贫保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川区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达川区支公司)承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由中国人民人寿股份有限公司达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民人寿达州中支公司)承保。
三、涉农保险工作方案
(一)种植业
1、保险政策:依照《农业保险条例》和四川省财政厅相关政策规定,农户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在农作物播种前参保,确保种植业保险的“及时性、合理性”,杜绝保单倒签。
2、保险指导性目标:除上级财政分担外,农户自交:水稻4.5元/亩、玉米4.5元/亩、油菜2.55元/亩。各行政村指导性目标详见附表1。
3、保险费收取:2019年继续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投保,种植大户需单独承保。各行政村依据指导性目标动员各种植户自愿投保并收取投保保费。
4、保险责任及赔付标准: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完成时间:2019年3月27日前。
(二)特色农产品保险—蔬菜保险
1.保险对象及范围: 全镇保障性蔬菜基地全部纳入保险范畴。
2.保险费收取标准和赔付标准:大棚蔬菜保险金额为 800元/亩,保险费率按6%计,大棚蔬菜保险费为48元/亩,农户分担比例25%,每茬农户自交12元/亩;露地蔬菜保险金额为500元/亩,保险费率按6%计,大棚蔬菜保险费为30元/亩,农户分担比例25%,每茬农户自交7.5元/亩。保险赔偿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5%。
3.保险责任:由于下列第(一)至(三)项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蔬菜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或由于下列第(四)项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蔬菜损失率达到40%(含)以上的,属于保险责任:
(一)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
(二)风灾、雪灾、雹灾、冻灾;
(三)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雷击、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四)旱灾,病虫害。
4.保险期间:露地蔬菜和大棚蔬菜保险期限均为1年,同一地块每年最高承保3个批次。期间从保险蔬菜定植成活或种子发芽成活时起,至保险蔬菜采摘结束止。
5.保险面积:大棚蔬菜3批次共1800亩,露地蔬菜3批次共600亩(见附件2)。
6、完成时间:2019年3月27日前。
(三)扶贫保
1.保险对象及范围:全镇所有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户籍
内人员(包括已脱贫困户)。
2.保险期限:一年,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付清个人承担部分
保费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 24 时止。
3.保险费标准及保险金额:扶贫保缴费标准为每户每年 42 元,其中:区级财政提供 80%的保费补贴,投保人个人承担 20% 的保费支出(即8.4元)。保险总金额 90000 元每户,其中: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金额 80000 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 8000 元,疾病死亡 2000 元。
4.保险责任: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以家庭户口簿记载成员为准)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或住院医疗的、因疾病死亡的,保险公司根据承保条款的约定,按照相应的人均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孤寡老人参保后发生意外或疾病身故的,承办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方案及相关法律或文件规定实施理赔。
5.保险费收取方法:保费由人保财险达川区支公司委托村级组织代收代缴。个人承担部分,主要采取个人出资方式,对于个别家庭困难无钱投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单位或个人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资助个人承担部分的投保费用,更好地发挥帮扶作用,妥善解决贫困群众无钱投保的问题。
(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1、保险对象及范围:出生28日以上,70周岁以下,户籍在达川区的农村居民人口,城镇居民人口,户籍不在达川区但长期居住在达川区境内的常住人口均可投本保险。
2、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为避免保险纠纷的发生,每年以4月1日为承保生效日,从投保之日起至满一年时止,到期可续保。
3、保险费标准及保险金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保险金额22000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20000元,意外医疗保险金额1000元,疾病身故保险金1000元。
4、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费收取方法:保费由中国人民人寿达州中支公司委托村级组织代收代缴,主要采取个人出资方式,有条件的村集体组织或企业私人也可资助或补贴。
6、保险指导性目标: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金融专项改革指导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发〔2015〕35 号)文件要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应达到应覆盖人群的 50%。2018年全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指导性目标应达到应覆盖人群的50%。各村(社区)指导性目标详见附件2。
7、完成时间:2019年3月27日前。
四、工作要求
政策性涉农保险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政策性涉农保险,能有效化解农民在农业生产中所面临的自然风险,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助力脱贫攻坚。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根据政策规定,精心组织安排,认真落实保费收取和政策保障措施,确保全区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顺利实施。要加大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宣传力度,科学制定宣传方案,通过广播、标语、传单和村民小组会等形式,深入宣传政策性涉农保险业务范围、保险内容、重大意义、理赔程序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群众参保热情,扩大参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不留死角,实现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确定下达的指导性目标任务。此项工作纳入2019年各村(社区)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体系。
附件1.2019年政策性涉农保险工作.docx
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