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发〔2017〕113号
各村支部、村委会、镇级各部门:
为圆满完成我镇今年脱贫任务,每个贫困户全面达到“一超六有”标准,经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7年预脱贫贫困户92户,300人达标及首付制进行验收。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区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落一人”,圆满完成全镇2017年预脱贫贫困户达标脱贫验收工作和首付制验收工作。
二、成立五个脱贫验收工作组
第一组:组 长:杨成平
成 员:余家文、黄玉芝、黎佳、所涉村的村干部
负责对碑垭口村、茂花村2017年预脱贫户的验收。
第二组:组 长:柏小梅
成 员: 徐丰富、张红、陈永兰、所涉村的村干部
负责对定龙村、铁锁桥村2017年预脱贫户的验收。
第三组:组 长:吴名进
成 员:夏亚川、张善德、唐远辉、所涉村的村干部。
负责对水桐坝村、宝塔村2017年预脱贫户的验收。
第四组:组 长:左芳州
成 员:田小霖、伍飞、夏海、所涉村的村干部
负责对石鼓村、金鼓村2017年预脱贫户的验收。
第五组:组 长:谭帅
成 员:张开建、王大铨、所涉村的村干部。
负责对桥梁石村、石峰村2017年预脱贫户验收。
二、验收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各验收组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组织工作组成员到户按照贫困户“一超六有”达标标准进行验收。在10月30日前全面完善资料的验收签字,验收组不得得过且过,顾忌其情面,各村支部、村委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人员要主动配合验收工作,圆满完成2017年预贫困户和首付制验收工作。
附件:1、表格汇总
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