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龙会乡关于开展2017年献血工作的通知
来源:邵光波
发布日期: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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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府发〔2017〕156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部门:

为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医疗临床用血需求,结合我乡各单位人员及村(社区)人口数量的变化和临床用血需求情况,乡政府对2017年无偿献血任务做了调整。现将2017年度全乡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任务通知如后(详见附表)。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务必于2017年9月14日上午八时安排组织好献血人员带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渡市镇参加无偿献血,(如当天未能前往,可在达川区领域广场献血屋献血)并统计上报本单位参加无偿献血人次数和献血人员《献血证》编号。对献血者,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各村(社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精心组织,确保无偿献血工作圆满完成。乡政府仍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严格逗硬奖惩。对组织不力、未完成献血任务的单位,乡政府将汇同主管部门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龙会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7日


龙会乡2017年义务献血任务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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