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转发《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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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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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民发〔2023〕1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社会事务办: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民规〔202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坚持党建引领,确保正确方向。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坚定政治立场,坚持党建引领,抓好社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覆盖,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党的工作机制,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党建指导,把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确保正确的发展方向。

  二、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制度,达川区社会组织备案编码序号:达川区02,各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编码序号:三里坪街道01、翠屏街道02、杨柳街道03、明月江街道04、万家05、大树06、南岳07、景市08、平滩09、百节10、赵家11、双庙12、渡市13、罐子14、龙会15、管村16、大堰17、赵固18、石梯19、石桥20、桥湾21、米城22、堡子23、虎让24。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简易章程,以章程为核心加强宗旨建设和自身管理,完善组织机构民主选举、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信息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决策公开和透明运作,不断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公信力。探索建立村(社区)“两委”定期听取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报告、对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绩效评估等制度,规范社区社会组织活动开展。

  三、强化培育监管,优化发展环境。通过加强孵化站(室)、社工站(室)、服务中心等支持平台建设,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孵化资源;推动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加强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管力度,完善内部自律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退出机制,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民规〔2022〕7号)

     ​达川民发〔2023〕18号转发附件.docx

  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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