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府办〔2019〕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达州市达川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达州市达川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区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根据《四川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川教〔2017〕79号)和《达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达市教〔2018〕146号),结合达川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幼儿园26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90所(城区幼儿园4所,乡镇中心校附属幼儿园53所,村级幼儿园33所),民办幼儿园178所;在园幼儿数30400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数6229人,民办园在园幼儿数24171人。城区公办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数967人,城区民办幼儿园83所,在园幼儿数13882(详见表1、表2);有学前教育教师2516人,其中公办幼儿园教师379人(在编58人)。
表1:城区幼儿园在园幼儿数统计表
类别 | 幼儿园数量(所) | 在园幼儿数 | 备注 | |
总数 | 占比 | |||
城区公办 | 4 | 967 | 6.5% | 实验幼儿园在园幼儿630人,第二幼儿园在园幼儿189人,金华学校附属幼儿园在园幼儿105人,新达幼儿园在园幼儿43人。 |
城区民办 | 83 | 13882 | 93.5% |
表2:全区幼儿园在园幼儿数统计表
类别 | 幼儿园数量(所) | 在园幼儿数 | |
总数 | 占比 | ||
公办 | 90 | 6229 | 20.5% |
民办 | 178 | 24171 | 79.5% |
近年来,我区大力推进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大力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学前教育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区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全区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尤其是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紧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办幼儿教育的需求。二是全区幼儿教师特别是公办教师数量极其短缺、保育员配备缺差很大。全区公办幼儿园共246个教学班,按标准需配备幼儿教师编制738人。目前,仅有实验幼儿园和第二幼儿园核定教职工编制58名,远不能满足教学需求,乡镇中心校附属幼儿园及村级公办幼儿园均未足额核定教职工编制,教职工与幼儿配比无法达到国家《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大部分幼儿园实行“一教一保”,只有少数幼儿园达到“两教一保”,远低于标准要求。三是幼儿园尤其是农村幼儿园基础设施薄弱,农村幼儿园门店式办园现象较多,园舍面积小,学生活动区域少(乡镇及城区幼儿园大多无室外活动场所),采光、通风不够,玩教具陈旧老化现象较为普遍,不利于幼儿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贯彻落实省、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注重科学规划、坚持公益普惠、强化机制建设、提升保教质量”的基本原则,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布局,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进一步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高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和质量评估工作,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逐步理顺,发展责任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进一步完善,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幼儿园办园水平和能力显著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1.加快主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未来两年,将在主城区计划投资1.7亿多元,规划建设公办幼儿园10 所(见表3),新增学位3600个,从根本上解决主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紧缺问题。
表3:达川主城区学前教育三年攻坚计划表(2019-2020年)
学校名称 | 校舍建筑面积(平方米) | 投入经费(万元) | 新增班级(个) | 新增学位(个) | 时间规划 |
达川区三里幼儿园 | 4003 | 2266 | 12 | 360 | 2019年 |
达川区三里小学附属幼儿园 | 4003 | 2266 | 12 | 360 | 2019年 |
达川区杨柳幼儿园 | 4003 | 2266 | 12 | 360 | 2019年 |
达川区嘎云幼儿园 | 4003 | 2266 | 12 | 360 | 2020年 |
达川区小河嘴幼儿园 | 4003 | 2266 | 12 | 360 | 2020年 |
达川区三里坪凤凰幼儿园 | 4003 | 464 | 12 | 360 | 2020年 |
达川区航空小学附属幼儿园 | 4003 | 1265 | 12 | 360 | 2020年 |
达川区实验小学三里校区附设幼儿园 | 4003 | 1265 | 12 | 360 | 2020年 |
达川区金南幼儿园 | 4003 | 2218 | 12 | 360 | 2020年 |
达川区河市镇小学附设幼儿园 | 4003 | 464 | 12 | 360 | 2020年 |
合 计 | 40030 | 17006 | 120 | 3600 |
2.完善农村办园体系。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坚持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园舍。
3.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城镇小区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探索制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及产权移交办法。在规划编制时,地块配套幼儿园要根据适龄儿童需求由区住建局商区教科局提出配建要求,采取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方式配套建设幼儿园。城镇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依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区教科局,未移交区教科局的应限期完成移交,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区教科局后,应当由区教科局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4.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落实办学用地、税费减免、水电气等优惠政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扶持资质合格、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好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落实2017-2020年民办幼儿园扶持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按照四川省关于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逐年确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对不能按要求提供普惠性服务的要限期整改。
(二)落实学前教育管理和办园体制
贯彻执行“国务院领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发改、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级加大对薄弱乡镇的支持力度,促进学前教育协调发展。加强学前教育组织机构建设,逐步完善学前教育机构设置,统一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完成事业单位登记,并可通过接收、与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实行属地化管理,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作用。
(三)完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
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建立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区政府为责任主体、投入主体、实施主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资源,有效提升办园质量和办园水平。
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教科局等部门要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根据省、市要求和幼儿园可持续发展需要,逐步研究制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标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适当调整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进一步健全幼儿资助制度,减免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保教费,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保教费。
(四)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
补充配齐幼儿园教师。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要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幼儿园教师编制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所属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用好用足我区激励引导教育卫生服务基层和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文件中对教师招聘的倾斜政策,统筹各类机构编制资源,探索建立“编制+员额”的学前教育编制管理新机制,采取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加大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区教科局要开展新一轮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全员培训,重点加强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骨干教师专业培训。完善研训一体的学前教育培训网络,多渠道开设适应不同岗位保教人员专业发展需要的在职培训课程,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保教人员职前职后培训机制,规范幼儿园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制度,加大新进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使其熟练掌握儿童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加强师德教育宣传,引导教师重德养德,不断提升师德素养。
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区财政局和区教科局要对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执行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幼儿园教师给予倾斜。支持解决好公办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依规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通过政府购买、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教师待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将幼儿园教师统筹纳入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和职称评聘范畴,完善符合幼儿园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评聘标准,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幼儿园教师实行倾斜政策。
(五)大力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加强幼儿园监管。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科局、区民政局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对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力度。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和年检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规办园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取缔无证非法举办的幼儿园。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安全管理,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幼儿园要建立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护体系,按相关安全防范标准配齐专兼职保安人员,完善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
加强幼儿园业务指导。区教科局要进一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锻炼幼儿健康的体魄,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指导幼儿园教师根据幼儿的发展需要制定教育计划、指导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提高保教质量。加强玩教具配备,为幼儿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评估。开展省、市、区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发挥城区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探索农村乡镇幼儿园和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到2020年,要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部门联动。坚持政府主导、教育部门主管、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把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列入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落实人财物条件保障,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协调解决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热点与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查指导。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在第三期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的专项督查。对行动计划进展缓慢、举措不实、力度不够的加强指导和问责。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科局按照《四川省普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要求,开展专项督导评估。专项督导评估每年开展一次,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宣传引导。区教科局应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达州市达川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