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林业开发与保护中心关于《关于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和下达2021年度采伐限额指标的通知》的公示
现将我区《关于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和下达2021年度采伐限额指标的通知》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达州市达川区林业开发与保护中心电话联系,联系电话:2681963。如无异议,公示到期后我中心将以正式文件下达。
达州市达川区林业开发与保护中心
2021年4月29日
关于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和下达2021年度采伐限额指标的通知.doc
附件1.xls
附件2四川省集体人工商品林最低主伐年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