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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教科局     发布日期:2021-07-01    点击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督导条例》,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切实开展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督促指导规范办学、教育教学、安全信访等工作,实现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导全覆盖。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达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研究,报请区教科局同意,决定对部分学校挂牌督导的责任督学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情况通知如下,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及责任督学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调整汇总表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4月18日


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调整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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