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林业开发与保护中心关于《关于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和下达2022年度采伐限额指标的函》的公示
现将我区《关于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和下达2022年度采伐限额指标的函》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达州市达川区林业开发与保护中心电话联系,联系电话:2681963。如无异议,公示到期后我中心将以正式文件下达。
达州市达川区林业开发与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7日
达州市达川区林业开发与保护中心关于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和下达2022年度采伐限额指标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国有林场:
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实施“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川林资函〔2021〕227号)和《达州市林业局关于分解下达“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达市林函〔2021〕9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林木采伐管理和2022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指标通知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采伐限额
本次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是本辖区采伐人工商品林胸径5厘米以上林木的最大限量(具体指标见表1)。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各分项指标不得相互挪用。商品林限额采伐部分,其具体采伐方式、地点、面积由林业站根据辖区林主意愿情况安排,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严禁以采伐商品林名义
审批采伐生态公益林。
本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分解下达原则是:(一)公益林采伐限额不分解下达,主要用于森林病虫害除治、灾害木清理、种子园、母树林疏伐,以及林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材等采伐公益林的需要。(二)商品林采伐限额除按规定预留部分外,原则上按各乡镇现有商品林可采资源面积比例下达。(三)低产林改造限额不分解下达,根据各地低产林分改造需要,实行单报单批。(四)集体林主伐指标、集体和个人抚育间伐指标不下达,根据各地森林资源现状及林主意愿,确需主伐或抚育的实行单报单批。(五)经依法批准占用征收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但必须办理采伐许可证;采伐非林地上的林木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六)伐竹林暂不纳入限额管理,暂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不包括竹林中的树木),竹子和竹材运输暂不办理运输证。(七)其他采伐类型采伐限额只能用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自用材,以及防火隔离带建设、排危除险、受灾林木清理等采伐。(八)区上预留限额指标主要用于解决因自然灾害、森林经营保护等增加采伐限额的需要。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林木采伐管理
(一)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
农民采伐非林地上、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凭证采伐。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林木采伐,应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切实加强和严格天然林、公益林、国有林采伐管理,原则上不得采伐,公益林只能实施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林农申请采伐个人所有2m3以下零星林木,林业站派员现场确定伐株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辖区林业站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严格实行林木采伐设计差别化管理
一次性采伐蓄积5m3以下或采伐面积在0.1公顷以下的,免于作业设计;采伐作业面积在0.1-1.0公顷成片林木或其它方式采伐蓄积小于15m3的,可采用简易作业设计(只包含采伐目的、权属、地点、四至界限、地类、林种、树种、面积、株数、蓄积量、采伐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采伐面积在1.0公顷以上成片林木的,要求具有采伐作业设计资质单位进行林木采伐调查作业设计。
(三)严格规范林木采伐审批
幼龄林和中龄林只能实施抚育间伐;低产林改造必须符合郁闭度低于0.3,林分中目的树种组成比重占40%以下的林地,低产林改造作业设计必须报达州市林业局批复;林业用地上达到最低主伐年龄的用材林,可按规定批准实施主伐。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由林木所有人凭林权证、身份证以及提供规定所需的其它材料申请采伐。在疫区未解除前,对松科植物只能进行除治性采伐,由林业站调查核实并做好相关资料,报区森检站登记后到区政务中心审批办证。各林业站及区森检站要加强松科植物疫木的采伐监管,严禁上市销售和外运,防止疫木流失。采伐非林地上的零星林木和成片林木,申请人应提供非林业用地使用权证明或村、组出具的林木权属证明材料,在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林业站要建立台帐备查。
(四)规范采伐许可证核发管理
要完善和规范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管理,全面采用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核发采伐许可证,建立采伐审批电子台账和书面台账,采伐许可证存根至少保留5年。当年12月份核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其采伐结束期限可核定至次年1月31日前。各林业站要加强网上审核人员和办证人员管理,明确职责,严禁手工填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严格按照采伐审批权限进行审批,严禁越权审批办证;严禁在同一地方、同一时间、同一林主划整为零审批办证;严禁用商品林限额指标审批采伐天然林和公益林;要按伐块、权利人不同分别审核核发采伐许可证。采伐证填写要素齐备,内容完整准确。采伐许可证应由具有资质的发证人和申领人签字,采伐凭证联要发放给采伐申请人。要实行持证上岗、严格领用登记、存根回收和核发责任制度。
(五)推行使用林木采伐APP
为提升林木办证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行林农下载安装林木采伐APP。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15m3以内,只需提交身份证、权属证明材料,采伐位置信息,采伐树种、蓄积,签署承诺书即可申请办理采伐证。
三、强化采伐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继续坚持和完善采伐公示制、现场打号定株及蓄积量单项控制制度。天然林、公益林、国有林采伐实行伐前拨交、伐中检查和伐后验收,采伐审批时应明确采伐现场监督、伐后检查验收等环节的具体责任人和责任;集体(含个人和其他非国有)人工商品林采伐由采伐人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实施采伐,以采伐者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为主,林业站负责监管,并与采伐人签订采伐责任书,将采伐责任落实到采伐人。严禁私自表态口头同意采伐者采伐林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已取得采伐许可证的人工用材林主伐可开展采伐权拍卖。对承包到户的人工商品林实行封山或禁伐时,应征求林权所有者的意见。各乡镇林业站要加强对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违反规定采伐的,要立即责令其纠正。对因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将追究林业站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林业站要及时对辖区内的伐块开展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林业执法单位予以查处,并建立查处登记台账;要将验收情况及时上报区林保中心资源管护股,确保全区林木采伐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达川区2022年度人工林采伐限额安排表
2.四川省集体人工商品林最低主伐年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