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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人 *** 写信时间 202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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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14472 信件类别 咨询
信件主题 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信件内容

我妻子在四川省肿瘤医院住院,总共支出67333.16元整,结果出院个人现金支付了58839.21元整,医保基金支付了8493.95元整,异地医保报销怎么这样低?

信箱转办 已转单位办理。
部门回复 刘先生:
您好!关于您咨询异地医保报销比例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联系,并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查询,您妻子当次住院总费用67333.16元,其中全自费费用43515.25元,超限价自付费用6128.11元,先行自付费用860.66元,则政策范围内金额为67333.16-43515.25-6128.11-860.66=16829.14元。由于您妻子当次住院属省内自主异地就医,统筹基金要降低20个百分点支付,同时起付标准为1500元;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因您妻子连续参保报销比例上浮1%,为71%,故您妻子当次就医报销金额为〔16829.14×(1-20%)-1500〕×71%=8493.95元。综上所述,您妻子当次住院报销较低,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一是自费费用较多,建议尽量使用可报销的药品、耗材;二是自主异地就医,要降低支付比例和提高起付标准,如长期异地居住,建议提供长期异地居住资料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未尽事宜,欢迎向达川区医保局咨询反映,联系电话:0818-5336833。
(经办人:李德寿,联系电话:0818-5336833)
达州市达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