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关于转发农村地区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 知
来源:百节镇
发布日期:2020-02-05
点击数:

百府发〔2020〕17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农村地区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现将农村地区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30条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工作要求仅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

附件:达川区农村地区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30条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5日

附件:

达川区农村地区新型肺炎疫情防摔工作要求30条

 

    一、组织实施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辖区疫情防控工作,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具体负责实施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2.各村组织一支1 0人以上的专门队伍,分小组开展人员摸排、卡口设立、巡逻检查、居家隔离等工作。

    3.充分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志愿者主动作为、主动参与防控工作,每个环节、点位工作小组由党员干部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4.作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上岗必须佩戴口罩,每天测量体温2次,体温正常方可开展工作。

 二、人员摸排

5.对外来人员进行网格化、地毯式、全覆盖排查,重点排查湖北(武汉)、重庆(开州、万州)、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安康等疫情高发地区来达、返达人员,以及与之有过密切接触的群众,逐一登记造册,每天更新,及时上报。

6.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疫情高发地区来达、返达及与之密切接触人员的情况,依靠群众织密织牢防控网络。

7.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及时对在其辖区出现的武汉等地区号段逐一联系、排查登记。无论是否离开达川区,都要录入工作台账,并实时跟踪管理。若其在外地确诊新型肺炎,必须上报乡镇,按要求排查密切接触人员,并实行集中医学隔离。

8.疫情高发地区来达、返达及密切接触人员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家庭住址、家庭同住人员、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及回达具体时间、疫区经历、近期行踪、接触人员、健康状况等基本情况,做到应录尽录,防止漏录、错录、瞒报。

9.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按时向乡镇报告,必须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疫情防控重要事项要第一时间向乡镇报告。

三、人员管控

10.督导村民坚决做到“四个不”:村与村之间不走动,社与社之间不走访,院与院之间不聚集,户与户之间不串门。

11.督导村民坚决做到“三个禁止”:禁止开展规模家庭聚会;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宴席;禁止打麻将、打扑克、聚集闲谈等群众聚集性娱乐活动。

12.督导村民自觉遵守“三个不得”:非必须不得外出串门、不得走亲访友、不得集中赶场。

13.各村、社要在主要出口设置监测劝导点,劝返非本村、社车辆、人员来访,劝导村民避兔集中在赶集日赶集(原则上每户只允许一个人上街购物)。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14.每个监测劝导点要安排专人负责测量体温、人员登记。对确需进村的人员,要测量体温,并记录来访人员的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疫情高发地区人员等情况。对本村常住村民除必须测量体温外,可视情况简化登记。

15.老年协会、文化室、农家书屋、棋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关停,文化广场等场所严禁人员聚集。

四、居家隔离

16.对疫情高发地区来达、返达人员,要实行居家隔离。

17.对居家隔离人员,要督促落实单人单间,并发放告知书、粘贴隔离告示、设置警戒标识。

18.隔离人员每天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医务人员开展随访。若隔离人员出现发热、气促、干咳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向乡镇报告,并佩戴口罩前往指定医院进行筛查或由医务人员上门筛查。

19.做好隔离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工作。

20.隔离期限为14天,期满后隔离人员向村申请,经辖区医疗卫生点复诊无异常后,方可解除隔离。

21.加强隔离人员日常生活保障,免费向隔离人员提供生活用品代购、事项代办等服务。

22.加强村民健康排查,如发现体温异常的,马上就地隔离,并第一时间报告乡镇采取相应措施。

五、宣传教育

23.加强村民健康教育,每个村民小组至少悬挂一幅宣传标语、开辟一处宣传专栏,并通过广播、微信群、宣传单等各种宣传方式,提高村民疫情防控意识。

24.通过建立微信、QQ群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减少人口聚集。各群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 00人,由村组干部、党员同志担任群主,疫情解除后,群自动解散。

25.加强群众法治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对不听从防控人员劝导、拒不配合防控工作的,可报辖区派出所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26.强化农民工外出务工服务,引导农民工时刻关注务工地官方发布的疫情动态,缓走、不急着走、不盲目走;对未达到健康出行条件或务工地为疫情限制区域的,要配合乡镇提供农民工请假证明;对达到健康出行条件的,要引导农民工错锋出行并采取适当的交通方式。

六、环境整治和消杀

27.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辖区内的公厕、广场、道路、室内外等清扫保洁和消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做到无散在垃圾、无乱堆乱贴、无粪便溢流、无“四害”孳生源。

28.积极组织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环境卫生消杀活动,选用低毒高效的消杀药物,对广场、办公室、图书室、垃圾池等场所进行卫生消杀,重点做好隔离点周边区域消杀工作,每天至少消杀1次。

29.引导村民自觉养成“三个好习惯”: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常洗手、常通风、常消毒;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避免接触野生动物;保持良好的交际习惯,出门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握手、不肢体接触。

30.实行垃圾分类管理,普通村民废弃口罩、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须密封装袋后,投入设置的疫情防控专用垃圾桶,由乡镇派专人收集进行分类处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