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渡市镇
发布日期: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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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委发〔2020〕17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镇级各单位(部门):

因行政区划调整,人员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小勇  党委书记

副组长:代永生  党委副书记

张帮丽  党委副书记

成  员:饶  平  党委委员

罗海明  党委委员

瞿传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邓丽丽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张  超  党委委员

黄旭阳  渡市镇工作人员

何  荣  木头派出所所长

吴  彪  木头中心校校长

程能明  铁山南学校校长

张  君  渡市派出所所长

邓海成  渡市中学校长

刘远成  渡市小学校长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建办,由张帮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邓丽丽、高玉华、黄雄、王元霞、王雪莲,全面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制定落实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二)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季度研判全镇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每半年上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和计划;

(三)加强对各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四)推进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和运用,加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队伍建设;

(五)突出网络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对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六)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协助组长做好意识形态具体相关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工作职责。 

(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和检查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向镇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委员会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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