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能:
(1)督政,即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同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检查;
(2)督学,即对辖区内所有学校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3)建立质量监测评估体系;
(4)对教育重要事项进行专项督导评估;
(5)对教育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导调研,为同级人民政府对教育工作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2018年预算文件:达川财预[2018]6号《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1)资金管理办法:该项目资金系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工作经费。
(2)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该专项资金作为教育督导室公用经费,属于财政拨款-日常公用经费范围。
(3)资金支持方式:按月申报用款计划,在财政审批后,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支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分配的原则:维持正常办公支出。
考虑因素:督导办公室、9个督学区人员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等经济部门分类科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督政: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同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检查;
(2)督学:对辖区内所有学校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教育经常性督导;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性督导;
(3)精准扶贫经常性督导;
(4)政府、教科局安排的其他督导工作
3.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办学品质,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督促学校、教职员工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全国全面脱贫做贡献。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步骤
(1)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
(2)年中对照工作计划,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3)年末对照工作目标,检查完成程度。
2.自评方法
(1)督学个人自评。
(2)督学责任区评价。
(3)督学办公室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批复
每月月初,由督导室办公室按财政局要求统一申报用款计划,包括教育督导工作专项资金70.00万元;财政局按月统一批复用款申请,到年底累计批复该专项70.00万元。
2.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2018年内,没有申报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经济科目 | 办公费 | 印刷费 | 水费 | 电费 | 邮电费 | 差旅费 | 维修(护)费 | 租赁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公务接待费 | 工会经费 | 其他交通费用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办公设备购置 | 合计/万元 |
申报金额/万元 | 2.40 | 3.36 | 0.10 | 0.22 | 0.20 | 67.05 | 0.45 | 0.46 | 0.14 | 3.62 | 0.07 | 1.89 | 0.11 | 8.77 | 1.01 | 89.85 |
批复金额/万元 | 2.40 | 3.36 | 0.10 | 0.22 | 0.20 | 67.05 | 0.45 | 0.46 | 0.14 | 3.62 | 0.07 | 1.89 | 0.11 | 8.77 | 1.01 | 89.85 |
上述资金计划89.85万元,包含教育督导工作专项经费70.00万元,该项目全部资金中的各科目资金均来自财政预算。
2.资金到位
经济科目 | 办公费 | 印刷费 | 水费 | 电费 | 邮电费 | 差旅费 | 维修(护)费 | 租赁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公务接待费 | 工会经费 | 其他交通费用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办公设备购置 | 合计/万元 |
申报金额/万元 | 2.40 | 3.36 | 0.10 | 0.22 | 0.20 | 67.05 | 0.45 | 0.46 | 0.14 | 3.62 | 0.07 | 1.89 | 0.11 | 8.77 | 1.01 | 89.85 |
到位金额/万元 | 2.40 | 3.36 | 0.10 | 0.22 | 0.20 | 67.05 | 0.45 | 0.46 | 0.14 | 3.62 | 0.07 | 1.89 | 0.11 | 8.77 | 1.01 | 89.85 |
上述到位资金89.85万元,包含教育督导工作专项经费70.00万元。该项目全部资金中的各科目资金由财政划拨,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70.00万元。项目中各科目资金按期申报,采用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支付。其中受权支付中,达到转账支付金额的通过零额账户转账支付;只有未达到支付结算起点的,才用现金支付。因此,该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项目组织架构
2.项目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
教育督导工作专项经费属于公用经费,督导室及所属办公室、九个督学责任区均严格执行预算、政府采购、支付结算、公示制度等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
教育督导工作专项经费由财政局预算股进行预算管理,教科文股管理经济指标、初审,国库股终审并划拨资金,支付科室支付财政直接支付资金,采管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会计股管理会计业务,财政监督局适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还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
由于本单位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监管程序加强项目管理、监管,专项经费严格按财政制度执行,监管效果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教育督导工作专项经费按照国家督导委员会督导条例及达川区政府工作安排,按期按质完成了教育督导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重心,全力以赴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重点督导标准中心校建设工作。各督学责任区对本片区标准中心校建设项目了然于胸,按照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指导督办项目学校各个时间节点任务的如期完成。主动深入学校建设工地,出谋划策,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问题。强化程序和纪律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2)重点督导学校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各责任区深入了解各学校结对帮扶情况,督导结对帮扶工作落实,增强帮扶效果。
(3)重点督导建档立卡户子女读书帮扶补助、救助资金到位工作。各督学责任区到各校详细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本情况,是否有子女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高)、大学,督查国家对这些子女的扶贫补助、救助资金是否到位,确保零辍学,一个不漏,一个不错。
2.充分发挥督导工作职责,助力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4)做好随机督导,重点加强学校扶贫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的督导
①建立随机督导常态机制。责任督学每月必须到责任学校随机督导一次,填好督导记录,督促各学校加强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让随机督导工作常态化。
②教育督导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责任督学工作会议,梳理总结随机督导工作经验,相互学习交流。
③加大对责任督学随机督导工作检查力度,教育督导室每月不定期对责任督学随机督导工作进行检查。
(5)做强专项督导,着力化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①开展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教设备、实验装备以及音体美器材管理运用情况的专项督导。
②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开设、德育教育以及师资队伍建设情况专项督导。
③开展中职学校招生及财政性中职专项补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督导。
④开展全区学校行政管理干部落实上课听课情况的专项督导。
⑤认真落实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区人民政府和区教科局安排布置的督学工作任务。
3.切实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6)跟踪督办国家教育督导评估认定组要求整改落实的问题和不足。借助教育脱贫攻坚达标、师培师训、师资引进等有利契机,全力督促下决心解决部分学校生均教辅用房和运动场馆不达标、教师结构性缺编、电教实验仪器和音体美器材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进一步缩小城乡学校之间、村小与乡镇中心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不断扩展优质教育资源。
(7)督导限期整改落实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未达标事项。2017年下半年,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已开展了自查,列出了整改内容。2018年,各督学责任区和挂牌督学要跟踪督办督促学校整改落实到位,教育督导室年底前要专项督查通报。
4.着力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督学专业素养
(8)严格督学队伍的工作管理考核。一是建立健全督学责任区和督学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二是建立督学年度工作述职制度。三是建立督学工作事项完成情况痕迹管理制度。四是建立督学出勤痕迹化管理制度。
(9)加强督学队伍业务学习。一是建立督学年度必学内容制度。二是建立督学集中学习交流制度。三是每年抽派部分督学外出参加学习提高培训。
(10)提升督学队伍建设综合督导能力。一是建立督学推门听课评课制度。二是建立督导评估报告评选制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2018年中,督促学校全面落实了党的教育方针,巩固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了办学品质,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完成了年初计划:满意度≥95%。
督促学校、教职员工做好了精准扶贫工作,按时完成一脱贫攻坚任务,为全区全面脱贫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根据定量分析及定性分析,综合绩效评价评分为95分,确定相应绩效评价级次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教育督导工作专项经费系2015年建立督学责任区时确定的预算指标,时至2018年,督学工作范围扩大,督学工作人员增加,人数已超过了当时的2倍,原预算指标已不适应工作的需要。
(三)相关建议
建议根据督导工作需要及督学人数调整教育督导工作专项经费预算指标。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