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法办〔2015〕161号)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实施方案》(川高法办〔2016〕47号)文件等档案行业技术规范和要求,需要对诉讼档案进行档案交接、全文扫描、图像处理、机读目录著录、数据系统挂接、还原装订、成果备份等,按照要求,设立了“档案数字化”专项经费。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18年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专项经费由本级财政追加经费安排240.66元,于2018年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18年按照合同约定及服务进度已支付209万,剩余部分待完工支付。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达川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专项严格按照《达川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账务及时处理,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相应开支及时严格按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区分计入劳务费等。管理软件费用在安装验收合格后按90%支付,下余10%作为质保金。加工服务结束并经总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结算费用(包括管理软件质保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达川区人民法院为项目组织单位,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档案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切实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该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为四川方絮图文处理有限公司。具体数量将按实际A4页面核算(档案扫描单面按1面计算、双面按2面计算、大幅A3单面按2面计算、大幅A3双面按4面计算,大于A3幅面的以此类推)。档案数字化项目预估数量约4000万页左右,预估数量与实际扫描量可能存在差异。最终服务价款的结算按照到市中级法院及7个县、区(市)法院实际扫描各类档案的数量乘以单价累计。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已完成数据加工量统计表,该项目年初预计完成成本为240.66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209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档案数字化改变原有的历史档案保存模式,从纸质档案转变为档案数字化管理,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提高对档案的管理效率和档案检索率;从而有效的规范法院工作。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需采购法院档案数字化管理软件8套,包含档案管理软件及移动管理软件各1套,采用B/S架构,并使用SOA技术构建系统,与通达海系统挂接。需要专业人员配合完成,中标公司与我院档案管理员沟通不及时,造成部分工作进度较缓慢,进而影响整个档案数字化完工进度。
(三)相关建议
建议加大对档案管理人员的操作培训指导以及对相关软件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