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委发〔2019〕102号
各社区党支部、石桥派出所党支部、东升村党支部、赖巴石村党支部、百胜村党支部、新场村党支部:
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落实区委法治安区目标,经2019年12月12日党委会议研究同意:
杨朝君同志兼任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梁子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张豪同志兼任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红卫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韦天有同志兼任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列宁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张阳同志兼任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后街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黎印河同志兼任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东升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潘勇升同志兼任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赖巴石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周远磊同志兼任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百胜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刘国同志兼任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新场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