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三街办发〔2019〕92号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现将《三里坪街道开展“干干净净迎双节”城乡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三里坪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18日
三里坪街道开展“干干净净迎双节”城乡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和达州市达川区五治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干干净净迎双节”城乡环境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达川治领发〔2019〕11号)文件要求,以“四大环境治理”为主要内容,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特制定三里坪街道开展“干干净净迎双节”城乡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四城同创”、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为契机,深入全域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治工程)、“四清六治“、缓堵保畅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背街小巷、”城中村、城郊结合部、人口密集地和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河道沿线、风景旅游区等重点部位(区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切实解决“脏、乱、差”突出问题,为广大群众营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和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辖区环境治理、秩序维护职责,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干部要深入一线,亲力亲为,示范带动,落实日常管理和清扫保洁值班人员,确保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三、治理时段
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2月10日。
四、整治重点
(一)开展扬尘、噪音污染专项治理行动
扬尘、噪音污染是群众最不满意的 10件事”之一,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一律上报街道环保所及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整治工作。
1. 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六不准”“六必须”“六个百分百”要求,规范管理建筑施工场地,督促建设项目责任单位防尘降尘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 加大对辖区道路、背街小巷、楼宇院坝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频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管重罚车辆“指、酒、滴、漏”现象,严防道路扬尘污染,确保辖区空气质量优良。
3. 加强辖区噪音污染巡查监管力度,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坝坝舞”、 “KTV”、建筑工地噪音、社会生活噪声和商业促销噪声污染的整治力度,加强夜间娱乐会所、歌城、酒吧等场所的监管,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二)开展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治理行动
1. 集中整治居民(小区)楼顶,楼梯间的堆码物和各类垃圾以及雨棚或遮阳棚上的垃圾。
2. 加强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河道沿线的卫生整治,清除公路沿线的杂草以及路边陈积淤泥,清理辖区河道内的漂浮物,做到视野范围内无白色垃圾。
3. 加强辖区腌腊制品违规熏制的巡查监管,坚决制止市民在人口密集地、河道沿线、小区楼顶、背街小巷、路边、山脚等隐蔽地点进行腌腊制品熏制。
4. 规范村民房前屋后的堆码物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持院坝干净、整洁,农具摆放有序。
5. 加强对辖区垃圾池(桶)及周边环境的清理、保洁工作。
6. 加强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管。
7. 加强对辖区餐饮油烟、废气、废水违规排放,加大秸秆焚烧、垃圾落叶焚烧等巡查监管力度。
(三)开展容貌秩序专项治理行动
1. 及时清除户外“牛皮癣”广告,彻底整治辖区内悬挂的布幅广告,以及陈旧褪色、松脱的不规范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语牌、橱窗、宣传栏、街(路)名牌。
2. 落实“门前双三包”责任制,加强各类集贸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秩序监管,切实做到“座商归店、行商归市、商品归区、广告归栏”,确保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从严整治游摊、临摊、骑门摊、以车为市流动占道经营等行为。
3. 及时将辖区堆码物清运至临时堆放点,并主动联系京环公司及时清运。
4. 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立面的阳台和窗台、楼宇院坝保持干净、整洁、美观,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的物品。
(四)开展缓堵保畅专项治理行动
1. 配合派出所、道安办、安监办、交警、运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管理联动机制,形成通力合作,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规范停车秩序,确保辖区过往车辆有序通行。
2. 配合交警尽可能开放学校、医院等地作为社会车辆临时停放点,确保节日期间辖区道路交通畅通。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落实。各村(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迅速安排部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治工程)及“四清六治”工作,制定节日期间的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确保节日期间有一个干净、整洁、有序、优美的城乡环境。
(二)强化宣传,注重引导。加大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四清六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融入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广泛宣传教育,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环境治理,主动爱护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城乡居民环境卫生保护意识。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专项行动期间,街道城管办将对辖区环境卫生、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脏乱差现象突出的,将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追责问责。特别是被上级领导或部门点名批评或是被群众举报和投诉的,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顶格处理。
(四)强化总结,报送材料。请各村(社区)将节日期间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形成材料,于2020年2月11日前报送街道城管办,以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