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住建发〔2019〕181号
局内设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把根治农民工工资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市政工程领域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建发〔2019〕461号)精神,结合做好2020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根治欠薪行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检查时间
从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春节前。
三、目标任务
通过检查彻底根治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实现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提升广大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钱,高高兴兴回家过年,社会和谐稳定。
四、检查方式和内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川办〔2016〕63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17〕3号)、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的通知》(达市住建发〔2018〕30号)、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达市住建发〔2018〕427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市政工程领域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建发〔2019〕46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对全区所有在建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人员从建筑业股、质安站、监察大队抽调,采取深入工地现场,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检查是否按要求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否落实农民工资专用账户,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是否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是否设立门禁系统,是否进行考勤,是否按月足额发放工资,是否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进行全面检查。
五、有关要求
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本次检查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实现零拖欠。我局将对未按照要求落实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予以通报,进行约谈,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监督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处罚,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根据《达州市建筑市场“红、黑名单”管理规定》(达市住建发﹝2019﹞182号)对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予以上报纳入黑名单,对开发项目将暂停拨付监管资金,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将函告区财政局及业主单位暂停拨付工程款,对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在资质升级、招标投标、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依法依规实行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