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府发〔2019〕71号
各村(社区):
按照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我镇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1日
亭子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侵害群众
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对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进行专项整治,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大农村危房改造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政策执行到位,做到政策宣传家喻户晓、补助对象公平公正公开、质量安全可靠、资金拨付及时,真正把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落到实处。
二、整治重点
(一)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的问题:基层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安排上优亲厚友,搞“暗箱操作”;基层干部在群众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时索要“好处费”“茶水费”;基层干部虚报、冒领农村危房补助资金。
(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识别不精准的问题:没有严格执行先认定对象身份、再评定住房等级工作程序的问题,导致将不属于4类重点对象的人员纳入实施范围;将住房未经等级评定,或评定结果不属C、D级危房的对象纳入实施范围;将已享受过其他中央、省农房建设补助的对象纳入实施范围。
(三)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单纯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用途;没有结合改造户的贫困程度、危险等级确定分类分档分级补助标准;没有在竣工验收30日内足额拨付补助资金到户; 到户资金没有通过“一卡通”拨付。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10月21日--10月31日)
各村、社区书记牵头组织人员、监委会主任监督对本级村组2016年--2018年(以及2019年所报危房改造对象户)享受中央及省农房建设补助的对象、危房改造不彻底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对象以及维修加固户改造不到位没有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的对象进行自查,并建立台账。
(二)整改实施阶段(2019年11月1日--11月20日)
各村、社区从11月1日--11月20日开展集中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并按期完成整改。镇政府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21日--11月30日)
各村、社区从11月21日汇总上报,总结取得的成效,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对于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对于涉及违法违纪线索要及时进行移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抓好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全过程抓紧抓实,真刀真枪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取得扎实成效。
(二)坚持公开透明。各村、社区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对群众的举报和投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要向群众公示整治项目、通告工作进展、公布整治成果,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邀请群众参与,整治结果接受群众评判。
附件: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自查表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自查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序号 | 姓名 | 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的问题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识别不精准的问题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 |||||||
是否存在改造对象上优亲厚友,搞“暗箱操作” | 是否存在索要“好处费”“茶水费” | 是否存在基层干部虚领、冒领补助资金 | 是否将不属于4类重点对象人员纳入实施范围 | 是否将不属于C、D级危房纳入实施范围 | 是否存在重复享受中央、省农房建设补助资金 | 是否将补助资金单纯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 | 是否结合改造户困难程度、危险等级确定分类分档补助标准 | 是否在竣工30日内足额拨付补助资金 | 是否通过“一卡通”拨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