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安全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大堰镇
发布日期:20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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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府发〔2019〕79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职能部门、辖区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江苏省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等省内外事故教训,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现将《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和执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省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9〕37号)和《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安办〔2019〕66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充分认识到精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促进我镇经济发展的关键抓手。所谓安全生产清单就是把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以清单形式固化下来,将责任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单位和每一个责任人,实行照单履责、按单办事,从而减少工作失误和推诿扯皮,达到明晰责任、规范管理、简明扼要、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目的,有效遏制“无知之错”和“无能之错”。

二、安全生产清单的种类

(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是指各村(社区)和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属地监督管理责任清单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清单,各村(社区)和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管理特点制定。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不同岗位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企业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镇安办要积极协助区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三、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范围

根据川安办〔2019〕37号文件所明确的清单管理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及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各村(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情况,编制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辖区企业要编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及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参照区《方案》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十一个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具体责任落实范围如下:

一是交通运输安全的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的清单管理工作由镇交管办负责。

二是道路交通安全的路面安全管控的清单制管理工作由镇交管办负责,各村(社区)常态化开展劝导工作。同时,镇交管办组织镇场管办联合管村派出所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是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安全(建筑施工工地、燃气公司)的清单制管理工作由镇规建办负责。

四是关闭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的清单制管理工作由镇安办负责。

五是电力行业安全的清单制管理工作由金檀供电所负责。

六是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的清单制管理工作由镇文广站负责。

七是特种设备安全的清单制管理工作由镇安办负责。

八是超市、农贸市场安全的清单制管理工作由镇安办负责,大堰镇社区和大堰场管办具体抓落实。

九是农业机械安全和沼气安全的清单制管理工作由大堰农技站负责。

十是学校(含幼儿园)安全的清单制管理工作由镇分管领导牵头、达川区大堰镇中心学校具体负责。

十一是消防安全的清单制管理工作由镇安办负责,各村(社区)具体抓落实。

五、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编制内容

(一)企业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员的责任,具体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中层机构负责人、具体管理人。

(二)行业监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即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包括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的配合监管责任。

(三)属地管理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各村(社区)的责任清单应包括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村(社区)副主任、村支两委成员及具体管理人等。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和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分行业制定完善监管领导、监管人、配合监管人的具体工作职责。

六、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统筹做好本地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分管负责人要负责推动落实,结合各地和所管行业实际,进一步摸清底数,加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配合上级政府和部门做好行业推进和企业试点工作。

(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实行边推动边完善、边总结边提升,镇政府已将其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督查、巡查的内容。各村(社区)和各相关职能部门从即日起,于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好的做法、存在问题、对策措施等。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4日

附件1

大堰镇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大堰镇

姓名

监管领导

职务

联系手机

备注

杨海燕

镇党委书记

13980190088

王思涵

镇政府镇长

13882862868

姓名

监管人职务

联系手机

备注

刘宗伦

副镇长兼

安监所长

13882866600

说明:“属地监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中“监管领导”和“监管人”指的是党政领导班子人员及在职在编人员。 

附件2

 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试点工作联络人名单

           填报单位:大堰镇                                填报人:任保                     联系手机:13989166296

单位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联系负责人

座机

手机

试点企业名称及概况

大堰镇

刘宗伦

13882866600

任保

(0818)3564050

13989166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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