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碑高乡关于认真做好贫困户脱贫退出达标
来源:赵家镇
发布日期: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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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委发〔2019〕70号

各村(社区)、各乡级单位: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区摘帽达标认定工作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2018〕18号文件精神,2019年预脱贫户达标认定。结合碑高乡实际,现就全乡贫困户脱贫达标认定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关于贫困户脱贫“两不愁、三保障”(一超六有)达标认定

(一)达标认定对象。2019年预脱贫户。

(二)达标认定内容。按照贫困户脱贫“一超”(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国家扶贫标准)、“两不愁、三保障”(吃穿不愁、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有保障)、“三有”(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指标内容逐户逐项进行达标认定。2019年贫困户脱贫人均纯收入要求达到3750元以上。

(三)达标认定责任人。

第一小组:达标认定高码头村、池塘村

组  长:唐  澜

副组长:庞  成

成  员:李  剑、夏  玮、李晓瑜、王  波、蒋晓烈、李云啸、杨先华、张海英、李汉中、相关帮扶责任人

第二小组:达标认定石佛庙村、伍龙寺村

组  长:唐  澜

副组长:刘云东

成  员:李文彦、刘录平、王帮云、潘  荣、肖  毅、唐启胜、赵远建、相关帮扶责任人

第三小组:达标认定周家安村

组  长:向泽轩

副组长:吴  涛

成  员:周华文、郑云全、李丙霖、相关帮扶责任人

第四小组:达标认定芦山村

组  长:向泽轩

副组长:丁禄军

成  员:唐明文、谭  鹏、邓仕波、程代仁、朱 民、黄义贵、相关帮扶责任人

第五小组:达标认定永必坝村、龙洞坝村

组  长:向泽轩

副组长:尹治波

成  员:蒲长江、聂大春、张军舰、张常锋、邓仁江、王吉杰、李中华、相关帮扶责任人

2019年预脱贫户名单经各村核对,乡扶贫办与国家子系统、省六有系统核对确认无误并签字加盖公章进行达标认定。

二、关于达标认定工作开展的时间要求

(一)2019年10月12日前,完成贫困户脱贫“一超”、“两不愁”“三保障” “三有”核查人员签字等工作。

(二)2019年10月16日前,各达标认定工作组要将《贫困户“一超六有”达标认定书》报乡脱贫办备案。

三、关于达标认定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

(一)关于《达标认定书》的印制问题

《达标认定书》乡综合办统一进行印制。

(二)关于《达标认定书》份数及存放问题

《贫困户脱贫达标认定书》一式四份,分别放在区、乡、村、贫困户家中。

(三)关于《达标认定书》发放问题

所有达标认定书经核查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通知各村到乡扶贫办领取,然后由各村负责将所有达标认定书分别按要求存放。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达标认定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村、各乡级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按时高质高效完成此项工作任务,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针对贫困户脱贫的达标认定,全乡共成立达标认定工作组,分别由各包片领导任达标认定核查工作小组组长,该片区内所有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帮扶责任人为达标认定工作组成员,严格按照本方案逐户对辖区内2019年预脱贫户“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进行核查认定,并签字确认。

乡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要主动与区级有关达标认定责任单位协调沟通,统筹时间安排,相互密切配合,防止工作出现混乱,浪费时间精力,做到有序高效开展。达标认定工作结束后,各工作组要及时填报《达标认定结果统计表》,并于10月18日前报送乡扶贫办,联系人:李晓瑜,电话:15984499449。

(二)加强监督。乡党委、乡纪委、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支两委、村民小组、帮扶责任人、贫困户等要加强对达标认定工作的监督,严防走过场、流于形式、降标或不达标认定。上述人员对达标认定结论不认可的,应及时向乡脱贫办反映,乡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及时与认定责任单位协调沟通,重新组织认定。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工作组组长及成员对相应达标认定结论负责。凡是达标认定结论为达标,而各级组织的达标验收(包括工作督查暗访、群众举报核查等)结论为不达标的,将严追达标认定核查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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