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府发〔2019〕45号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麻柳镇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5日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燃气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乡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府办函〔2019〕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遵循“安全工作属地监管”原则,强化依法治理、突出标本兼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属地为主、部门配合、区域联动、注重成效”的工作原则,开展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对燃气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隐患,推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改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三、整治时间和范围
(一)整治时间:从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我镇辖区内所有燃气从业单位和个人,涉及燃气、液化石油气储存、运输、灌装、供应、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综合整治。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排查无证经营燃气、非法存储瓶装燃气违法行为;
(二)重点排查外来人口聚集地违规使用燃气、不安全使用燃气的行为;
(三)重点排查餐饮经营用户违规储存、使用燃气行为;
(四)配合区住建局、城管局及管道燃气企业,联合开展燃气管道违规占压、施工等行为执法排查检查,督促落实燃气管道安全监护措施,对造成管道损坏和燃气泄漏的,实施从重处罚。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苏 炬 麻柳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学洪 麻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 员:张晏然 麻柳镇综合办负责人
杜 锋 麻柳派出所所长
刘 胜 麻柳镇规建办副主任
向建平 麻柳市管所负责人
陈 斌 麻柳镇财政所所长
冯 成 麻柳镇城管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麻柳镇规建办,办公室主任由刘胜同志兼任。
六、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开展调查摸底,主动联系各职能部门对照职责分工对辖区排查此项工作的安全委员进行部署和培训,对重点排查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排查到的隐患及时上报到安监所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
(二)集中整治检查阶段(2019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配合区住建、区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根据摸排的基础信息及时查处取缔各类燃气违法行为。
(三)长效巩固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梳理相关情况信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相关站所要随时与社区、派出所等单位日常沟通联系、开展联合整治等长效管理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及时解决,不定期突击复查,防止问题反弹。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做好今年安全工作重点内容来抓,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迅速有力,明确负责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联动,务求实效。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把燃气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沟通联系和对接协调,充分发挥麻柳镇和社区信息掌握全面、综合处置能力强的优势,加强多部门的联系沟通,深入有效地开展排查检查,确保各类燃气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件。各社区要利用LED显示屏和橱窗专栏或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市民安全用气的知识,营造良好氛围,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