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渡市镇2019年党员发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渡市镇
发布日期: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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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委发〔2019〕92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镇级各单位支部:

根据2019年年初制定的《渡市镇2019年党员发展指导计划》要求, 现时间已经过半,而我镇党员发展任务完成还没有过半,为了促进此项工作推进,提高各党组织书记把“抓好党建为最大政绩的理念”认识,现将党员发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上报呈报沟通表情况

高均坪村党支部  1人,陈天安;南岩村党支部1人,杜春;其余各村(社区)党支部至今未上报。

    二、上报预备党员资料情况

    机关支部1人,覃超;龙镇村党支部1人,潘泓月;低基坪村党支部1人,刘福琴;其余各村(社区)党支部至今未上报。

三、镇党委下发发展对象批复情况

民兴村党支部1人,杨铠菻,2018年6月19日批复;西兴村党支部1人,刘力萍,2018年11月20日批复;邹家营社区1人,邹小平,2019年3月26日批复;高均坪村党支部1人,郭溢希,2019年3月25日批复;金盘村党支部2人,聂孝书、聂孝松,2019年3月26日批复。

四、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党员发展工作是巩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的细胞工作,发展党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抓手,是支部书记重要职责之一,是为基层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激发活力的基础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完成党员发展任务。各村(社区)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严把入口关,重点从优秀农民工中发展一批。党委下发发展对象批复的支部要抓紧完善资料上报,对发展对象不成熟的,党支部应当在8月29日前书面向镇党委说明情况。

3.严肃纪律,逗硬问责。党员发展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程序很严谨的工作,各党组织书记应当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凡在党员发展过程中走过场、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简化程序等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支部书记责任。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委员会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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