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府办函〔2019〕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因机构改革后,相关机构和职能调整优化,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工作变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区政府部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肖启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区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肖启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杨 飞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纪委分管负责同志,区委目标绩效办、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区信访局、达川生态环境局、区房征中心、区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翠屏街道、三里坪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邱勇、周净、张敏、潘晓虎、张鹏、庞权、潘彬任副主任。
该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后,区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三、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主 任: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肖启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杜成英 区政府副区长
张顺超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达川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分局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该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后,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四、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肖启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潘 峰 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
张顺超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审计局、区林保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区征兵领导小组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肖启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邹 冬 区人武部部长
马帅伟 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
贺成忠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徐应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尹 枫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区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区人武部、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分管负责同志,区委目标绩效办、区经信局、区教科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统计局、区妇联、团区委、区城管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区人武部军事科科长、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区人武部保障科负责人。
区征兵办公室设在区人武部,由人武部长兼任征兵办公室主任,分管副部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区征兵办公室由区人武部军事科、政治工作科、保障科、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教科局、区交通运输局抽调人员组成,下设秘书组、政治考核组、体检组、行管组、纪检组。
六、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肖启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顺超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审计局、区林业保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达州市主城区畜禽定点屠宰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 杰 区政府副区长
张顺超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委目标绩效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达川生态环境局、区林保中心、区房征中心、达川商贸物流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石板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杜成英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教科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达川生态环境局、区社科联、区科协、区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教科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九、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顺超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达川生态环境局、区林保中心、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潘 峰 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
张顺超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审计局、区国资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该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后,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十一、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顺超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蒋丰泽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科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国调队主要负责通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三、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潘 峰 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
张顺超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公安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区教科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妇联、区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民工服务中心,由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十四、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徐应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
分局局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目标绩效办分管负责人,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信息公开办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五、区安仁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杜成英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扶贫开发局、达川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安仁乡、葫芦乡、大滩乡、花红乡、檀木镇、麻柳镇、万家镇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该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后,区安仁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十六、区科技工作及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
(一)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杜成英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科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卫健局、区扶贫开发局、达川生态环境局、区科协、区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
(二)区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成英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永志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金融工作局局长
成 员:区教科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卫健局、区扶贫开发局主要负责同志。
区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
十七、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及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顺超 区政府副区长
王兴勇 区政府办副主任
彭洪山 区林保中心主任
成 员: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达川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林保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区林保中心。曾凡硕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蒲建、苟平、黄晓林任副主任;张浩兼任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蒲建、张智能任办公室副主任。
十八、区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指挥部
指 挥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张顺超 区政府副区长
王兴勇 区政府办副主任
彭洪山 区林保中心主任
成 员: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达川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林保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林保开心,曾凡硕任办公室主任,曹均志任副主任。
十九、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主 任: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杜成英 区政府副区长
委 员:区经信局、区教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达川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分局、区治理办主要负责同志,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分管负责同志。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区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肖启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杨 飞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纪委、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区委目标绩效办、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区房管局主要负责同志,翠屏街道、三里坪街道、河市镇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邱勇、周净任副主任。
二十一、区绿化委员会
主 任: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张顺超 区政府副区长
王兴勇 区政府办副主任
彭洪山 区林保中心主任
委 员: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分管负责同志,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达川生态环境局、团区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区林保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林保中心,张浩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二、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
主 任: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杜成英 区政府副区长
委 员:区教科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电视台、区疾病控制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分管负责同志。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由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三、区全国新增粮食1000亿斤生产能力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蒋丰泽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区发改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该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后,区全国新增粮食1000亿斤生产能力工程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十四、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肖启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陈治屹 区政府办副主任
黎有斌 区发改局局长
周跃文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区教科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达川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由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十五、区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启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主任,区监察委员会分管负责同志,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六、区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启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任 洪 区政府办主任
于中海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向晓燕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成 员:区委编办、区委目标绩效办、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密码管理局、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区政府电子信息投诉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七、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启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马朝胜 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区经信局、区教科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主要负责同志,区人社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由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八、区政府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肖启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任 洪 区政府办主任
成 员:区党政网管理中心、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科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信息公开办主要负责同志,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由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经信局、区信息公开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十九、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永明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永志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金融工作局局长
成 员: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教科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信访局、人行达川办事处、达州银保监局达川监管办、达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工作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汤明政、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科科长张黛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十、区公共停车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徐应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任 洪 区政府办主任
邱 东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国资管理服务中心、区城管分局、区房屋征收中心、交警二大队、翠屏街道办事处、三里坪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杨曲曲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十一、区户籍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徐应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曾雪淞 区政法委副书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区教科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统计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该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后,区户籍改革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三十二、区政府第二届行政复议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应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向 云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彬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常任委员
张丕兰 区司法局干部
何荣畅 区司法局干部
张 弦 区司法局干部
余 江 区司法局干部
非常任委员:王 远 四川远创律师事务所主任
朱 平 四川绥定律师事务所主任
周忠梅 四川奥飞律师事务所主任
唐隆茂 四川法之缘律师事务所主任
邹 宏 四川博立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凌 波 四川嘉冠律师事务所主任
周 忻 四川法之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王 刚 四川虹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朱德莉 四川文理学院法学教授、兼职律师
朱茂林 达川区人民法院退休干部
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十三、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刘 杰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罗光林 区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
李 枫 达川生态环境局局长
庞启升 区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达川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分局、区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达川生态环境局,由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该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后,区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三十四、区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成英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永志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金融工作局局长
杨 勇 区教科局局长
成 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十五、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成英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永志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金融工作局局长
何丽娟 区科协党组书记、主席
成 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科协、区林保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协,由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十六、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主 任:杜成英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张永志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金融工作局局长
杨 勇 区教科局局长
孙 韵 区教科局副局长
委 员: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达川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分局分管负责同志,交警二大队大队长、四川省达州中学校长、四川省达川中学校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招考办,由孙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十七、区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部
指 挥 长:杜成英 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徐应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方 榕 区卫健局局长
张 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区人武部、区教科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分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分管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由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十八、区“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顺超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兴勇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 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达川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区银监分局达川监管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十九、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主 任:张顺超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黎泽心 区法院院长
张 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谭晓林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委 员: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信访局主要负责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区农经站站长。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由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经站站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十、区水土保持委员会
主 任:张顺超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王兴勇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文兵 区水务局局长
委 员: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扶贫开发局、达川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区林保中心、区以工代赈办、区水土保持局主要负责同志。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水保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十一、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张顺超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王兴勇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 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区森林公安局局长、达州机场副总经理。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该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后,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自行撤销。
四十二、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除治指挥部
指 挥 长:张顺超 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王兴勇 区政府办副主任
彭洪山 区林保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科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达川生态环境局、区林保中心、区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林保中心,由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十三、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蒋丰泽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该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