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渡市镇关于印发《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考核意见》的通知
来源:渡市镇
发布日期: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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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委发〔2019〕54号

各村支部、村委会,镇级相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我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考核意见。

一、工作原则

增减挂钩要坚持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促进城镇化发展,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权益;要坚持群众自愿、科学规划、规范操作、有序实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及方式

各村委会。

考核方式为根据各村建设用地存量规模下达任务数,实施拆旧复垦后,通过最终验收合格的亩数予以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各村应依据土地利用现状,组织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专项调查,分析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制定实施计划。

2、各村要做好复垦后的管理工作,禁止新的违法占地发生。

3、各村应按照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满意的原则,实施拆旧及建新工作,杜绝上访事件。

4、各村要落实拆旧地块内的所有附作物必须同步清除复垦。

5、各村要按复垦质量要求对建设用地复垦做到土地整理到位、垃圾树木清理到位、沟渠路配套到位、承包经营落实到位,确保复垦后的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

6、增减挂钩拆迁农户进镇(城区)集中区安置的,每户需提供购房证明。凡在本村组插建被卫片拍到的,扣减挂钩实施面积。

7、镇挂钩办负责资料审核、收集、报送以及现场处理、政策解释等日常工作,指导村开展土地挂钩工作并协助村、驻村干部处理矛盾纠纷。

四、时间安排

(一)施工时间: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底

(二)申请区级验收时间:2019年7月底前

(三)申请综验时间:2019年8月底前

五、考核办法

1.镇政府将增减挂钩工作列入单独考核,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后按每亩500元标准奖励到村,如超过任务数的,按超过数的每亩800元奖励。村级其他干部的考核由各村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对没完成下达任务数的村,每下差一亩惩村三职干部人均绩效工资50元(扣完为止)。

2.本项工作结束后,由党政主要领导和镇挂钩办评定先进单位,评为前三名的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加3分。

附:渡市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和复垦面积任务数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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