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亭子镇
发布日期: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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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委发〔2019〕33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按照《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区组函〔2019〕13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2014年以来已经专项审核的干部人事档案“回头看”,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对2014年专项审核范围外的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全覆盖”,按照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雄  

    副组长:祝洪文

    成  员:刘权、李昌旺、柏小平、蒙渝尹

三、审核范围及内容

(一)审核范围

1.专项审核“回头看”的范围:即2014年以来已经进行专项审核的干部人事档案。主要包括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干部人2.专项审核“全覆盖”的范围:上述范围以外的干部人事档案。

(二)审核内容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应当在全面审核档案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日期、参工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奖惩等基本信息。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及在内容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干部使用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

根据区委组织部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总体安排,我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总体时间为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分两个阶段进行:专项审核“回头看”时间为2019年6月至2019年12月;专项审核“全覆盖”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明确标准、规范操作、提出要求。

(二)审核登记。6月30日前,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如实登记造册,每卷档案经初审和复审,并由初审人和复审人签字确认。

(三)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分类梳理汇总,并进行认真分析,根据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7月30日前,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调查核实。8月30日前,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五)组织认定。9月30日前,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对需要重新认定相关信息和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六)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注重鉴别材料的真伪。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3.档案涉嫌涂改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是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核准前不得提拔或重用。经调查属档案涂改造假且未在掀起主动向组织报告的,一律从严从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七)材料归档。11月30日前,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八)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报区委组织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是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和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要从工作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尤其是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确保实效,对审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镇党委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每月按时、按要求上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公开公布。对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和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完善档案内容。充分利用这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有利时机,完善干部档案的内容,对于审核档案出现短缺的重要依据材料,要尽量查找原始材料,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归档;对确实无法收集到原始材料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说明或出具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和机构认证或认定后,归入干部档案。

(四)运用审核结果。要将专项审核结果运用到干部管理信息系统、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等数据系统中,依据审核结果更正或更新干部基本信息,严格按照审核后的结果重新确定干部的相关待遇。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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