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陈委发〔2019〕2号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乡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精准帮扶“大走访”活动及脱贫质量核查工作的要求,现将《陈家乡精准帮扶“大走访”活动方案》印发你们,望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5日
陈家乡精准帮扶“大走访”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的通知》(川委厅【2017】29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的通知》(达市脱贫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按照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38次(扩大)会议安排部署,陈家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定在全乡开展精准帮扶“大走访”暨脱贫质量核查工作。现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走访时间:4月15日-4月30日
二、走访主体: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干部和乡村干部
三、走访对象
1.全乡所有贫困户、非贫困户(包括外出户)
2.全乡所有行政村
四、走访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帮扶干部负责走访贫困户
(1)由帮扶干部使用四川省脱贫攻坚APP,入户走访所帮扶的贫困户。核实贫困户2018年的基础信息和帮扶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成员、生产生活条件、收支情况、帮扶责任人等情况。核实完信息和发现个别指标达标质量不高的已脱贫户后,分别填报(附件1)和(附件2)并签字,然后交由该村第一书记审核。审核汇总后,交乡扶贫办,由乡扶贫办及时更正平台信息、建立“回头看、回头帮”问题台账以便对标补短。
(2)使用四川省脱贫攻坚APP登录村级账号及密码上传帮扶成效图片,其中住房、饮水、产业各选 1张图片进行上传,帮扶成效自选2张最能反映贫困户脱贫成效的图片进行上传。
(3)询问贫困户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如:易地搬迁、危房改造、基本医疗参保是否免费缴纳等情况;询问是否有实际困难长期反映未得到解决或其他信访情况。
(4)宣传推广贫困户查询二维码,教会贫困户使用查询功能。
(二)帮扶干部负责走访非贫困户(包括外出户)
(1)根据陈家乡脱贫攻坚前线指挥(达陈前指【2018】30号)文件中关于落实帮扶责任人非贫困户联系人制度的要求,帮扶干部要入户核算非贫困户家庭收入、核查“两不愁、三保障、三有”、“认可度”等情况,外出户可通过电话方式进行联系,并填报(附件8),交村委会汇总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以便及时补短。
(2)询问非贫困户享受相关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脱贫攻坚政策知晓情况;询问是否有实际困难长期反映未得到解决或其他信访情况。
(三)驻村工作队负责走访贫困村
(1)由驻村工作队使用四川省脱贫攻坚APP,核实贫困村2018年的基础信息和帮扶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土地信息、人口信息、驻村工作队情况、签约医疗服务队等情况。核实完信息和发现个别指标达标质量不高的已退出贫困村后,分别填报(附件3)和(附件6),并经村第一书记审核签字后将两张表交乡扶贫办。
(2)使用四川省脱贫攻坚APP登录村级账号及密码上传帮扶成效图片,其中通村路、文化室和卫生室各选1 张进行上传,帮扶成效自选2张最能反映贫困村脱贫成效的进行上传。
(3)采集录入2018年产业扶贫带贫信息录入表(附件 4)。反映贫困村产业扶贫现状的信息。驻村工作队员采集完相关指标签字并经村第一书记审核后,将信息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
(4)采集录入2019年一季度消费扶贫录入表(附件5)。反映贫困村消费扶贫的相关信息。驻村工作队员采集完相关指标签字并经村第一书记审核后,将信息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后每季度次月5日前都要采集录入)。
(三)非贫困村第一书记负责走访派驻的非贫困村
(1)由驻村第一书记采集录入非贫困村现在的基本情况(附件7):包括基本信息和“三个一”帮扶信息(包括第一书记、农技巡回小组信息和帮扶责任人)。第一书记采集完相关指标签字确认后,将信息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
(2)使用四川省脱贫攻坚APP登录村级账号及密码上传脱贫攻坚成效图片,如产业、文化室、卫生室、活动场地等照片。
(3)采集录入2018年产业扶贫带贫信息录入表(附件 4)。反映行政村的产业扶贫现状的相关信息。第一书记采集完相关指标签字确认后,将信息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
(4)采集录入2019年一季度消费扶贫录入表(附件5)。反映行政村的消费扶贫的相关信息。第一书记采集完相关指标签字确认后,将信息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后每季度次月5日前都要采集录入)。
(四)乡扶贫办负责
(1)收集经村第一书记审核后的(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6)、(附件8)表格,并对表格中需修改的信息内容,在国扶系统中进行修改和录入,并将村级上报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报前线指挥部研究。
(2)汇总全乡(附件2)和(附件 6)后报区脱贫办指导组。
(3)指导辖区内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干部和乡村干部在省大数据平台中进行信息录入工作。
(五)行政村负责
(1)根据第一书记审核汇总的资料建立“两本”问题台账,村级可解决的,及时对标补短;村级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汇总并上报乡扶贫办。
(2)村、社干部同时对非贫困户进行走访,重点摸排“边缘户”及“四类”重点人员,实地查看是否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并将(附件8)汇总报乡扶贫办以便及时对标补短。
五、走访步骤
第一阶段(4月17日前完成):组织培训。
由乡扶贫办于4月15日-4月17日组织帮扶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相关人员分批次开展培训,及时传达本次培训会的主要精神,重点解决“大走访”活动中需要把握的有关问题。
第二阶段(4月30日前完成):入户走访。由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使用脱贫攻坚 APP,全面核查核准贫困村、非贫困村以及贫困户的基础信息、帮扶信息及产业发展等情况。
第三阶段(5月20前):完善系统内容。
1.系统信息完善。4月30日前,由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非困村第一书记、乡村干部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完成信息录入。5月20日前,由各乡扶贫办根据入户走访发现的问题(附件1、附件3),在国家系统中修改完善信息。
2.提交工作报告。5 月30日前,由乡扶贫办将工作具体开展情况报告报区脱贫办统计信息组。
第四阶段:综合督导。
乡纪委、乡扶贫办将对贫困村、贫困户基础信息、帮扶信息、贫困村产业发展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作为督导中的重要内容。重点督导“大走访“工作开展是否到位,贫困村、非贫困村和贫困户基础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帮扶信息是否准确,产业发展信息是否完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级部门(单位)、区级帮扶部门(单位)、行政村要高度重视,按照乡党委政府的安排,统筹力量,分步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全面掌握第一手信息,实事求是核实情况。
(二)确保数据质量。对数据前后逻辑不清、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干部和乡村干部务必要认真核查,各村支两委务必要严格把关,确保村、户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乡级部门(单位)、区级帮扶部门(单位)、行政村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委、政府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发生,确保工作扎实,过程务实,结果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