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建设水泥厂房改房被征收户黄春贵、陈化碧:
因三里坪生态园区K线道路建设,需征收你们位于原市建设水泥厂内的房改房,2018年11月26日你与达川区房屋征收局(现更名为达川区房屋征地服务中心)签订了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我中心于2019年6月11日通过公证提存支付了你们的房屋补偿款504273.69元(搬迁奖励除外),但你们一直未按合同约定腾空房屋交钥匙。现再次通知你们,请于2019年7月5日前腾空房屋交钥匙,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房屋征地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