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九岭镇关于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再回头看”处置情况的报告
来源:管村镇
发布日期:2019-06-17
点击数:

 九委〔2019〕89号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

按照《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全覆盖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切实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再回头看”的通知》(达川组通〔2019〕43号)要求,我九岭镇立即行动,将“再回头看”工作同基层组织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村(社区)“两委”班子纯洁工程和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全面摸排信息。结合村(社区)“两委”班子纯洁工程,成立由纪委牵头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摸排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基本情况,完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信息台账》。

(二)逐一核实排查。将33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信息反馈至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防邪办、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逐一审查是否存在“有无政治问题”“有无前科劣迹”“有无涉黑涉恶和‘村霸’”“有无群众不良反映”,坚决将不符合条件的“两委”干部筛出来。目前共审查出存在相关问题的村(社区)“两委”干部5人(含5月新增摸排1人),村干部1人,其中受党纪轻处分5人,涉及刑事案件1人。

(三)及时清理撤换。结合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防邪办、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和本乡镇(街道)党(工)委对相关人员进行联合会审和综合研判。对照“对政治上不合格、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标准,已清理撤换4人,其中,受党纪轻处分3人、涉及刑事案件1人。其余2人(含5月新增摸排1人),结合县公安局反馈情况,会同相关九岭镇党委综合研判,2人因表现良好暂未处置。

二、处置情况

(一)已处置(4人)

1.刘多益因受党纪轻处分,于2019年1月清理撤换;

2.蒲善玖因受党纪轻处分,于2017年2月换届选举中撤换;3.江和平因受党纪轻处分,于2018年12月清理撤换;

4.张勇因涉及刑事案件,于2018年12月清理撤换。

(二)未处置(2人)

5.刘小琴涉及党纪轻处分,经综合研判,鉴于刘小琴同志任庞家村主任来认真工作,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壮大了村集体经济,目前该村发展青花椒200余亩,原老信访户问题均得到化解,庞家村村务工作呈现良好发展趋势,故暂未处置,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6.李云会涉及党纪轻处分,经综合研判,鉴于李云会同志任五幅村来工作认真肯干,受到党纪处分后,并未消极对待工作,出现思想意识滑坡,工作上仍积极肯干,表现良好,思想认识到位,起到表率作用,对村级情况非常了解,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和抓发展也取得了成绩,故暂未处置,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九岭镇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