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渡市镇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渡市镇
发布日期:201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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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府发〔2019〕72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随着气温不断升高,各类病媒昆虫活动频繁,细菌生长繁殖迅速,食物易被污染或者腐败,人们饮食多选择冷饮、凉菜等,非常容易导致食物中毒。为切实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从5月20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监管到位;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排查;坚持严惩重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从而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镇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进行隐患大排查,务求早发现、早处置,避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得到法律严惩,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米、面、粮、油及其制品,肉、蛋、奶、菜及制品,酒类及饮料,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冷荤凉菜,熟食卤肉等。

(二)重点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含幼儿园)及建筑工地食堂及农村群体性聚餐场所,超市、食杂店、现场制售食品店及熟食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

(三)重点区域:场镇、车站和农村等。

 三、整治任务 

(一)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切实防范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重点抓好“两超一非”、塑化剂、苯并芘、食品标签标识、保健食品非法宣传等重点问题的综合治理,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风险隐患排查。

(二)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食杂店的整治力度;以肉类产品、乳制品、速冻食品等为重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查处。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和食品召回制度;加大流通环节的食品抽检力度,对不合格食品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三)加强对群体性(含农村红白事等)聚餐、中型以上社会餐饮、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建筑工地食堂及周边餐饮等重点部位、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格遵守卫生规范和经营范围,做好专用工具、容器、冷藏设备和餐饮具清洁消毒工作,杜绝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加工储存不当等现象;监督餐饮单位对购进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查处采购病死畜禽、地沟油、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熟食卤肉、冷菜、豆角、蘑菇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管。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5月20日—6月10日)。各村(社区)积极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切实掌握辖区内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基本情况,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集中整治(6月11日—8月20日)。各村(社区)按照整治方案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开展各项监督检查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提高(8月21日—8月31日)。各村(社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密切防范,巩固成果,认真总结,全面提高,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到位

各村(社区)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近阶段的重要工作,对在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没有落实方案要求或隐患没能排查出来、导致辖区内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标本兼治,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在突出抓好整治重点的同时,要注意强化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对社会负责。

(三)预防为主,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预案

按照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做好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按照要求上报,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并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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