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渡市镇关于印发《2019年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渡市镇
发布日期:20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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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府发〔2019〕67号

各村(社区)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2019年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0日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

2019年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食安办发〔2019〕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保障群众饮食安全,镇政府决定从即日开展农村自办群体宴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及《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食品安全监管,把好农村聚餐办宴关口,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群体性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和承办者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和承办者的主体责任,确保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留死角,确保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教育培训。镇政府在5月中旬组织开展一次有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协管员、食品经营人员以及农村厨师等对象的专门教育培训。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及《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主体意识。 

 (二)开展宣传活动。

镇政府将利用会议等形式对干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镇级相关将单位利用赶场天、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律“七进”等形式对群众开展食品安全、消费知识、采购技巧等提升群众安全意识。村(居)组织利用村(居)民 会议、民情户户、院坝会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以及食品安全知识,达到家喻户晓。

(三)开展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的农村厨师和农村聚餐办宴专业加工服务队伍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对聚餐办宴举办者实行备案管理,从备案登记、采购、制作、留样等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对聚餐办宴承办者要督促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提供安全饮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刘晓明任组长,副镇长陈良春、食药所所长李胜国任副组长,各村(社区)主任、安监所等单位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安监所,负责日常工作,并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既要逐一对照本方案明确的检查内容进行整治,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特别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情况,及时有效处置。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本项工作纳入年终食品安全目标绩效考核,对及时发现隐患、避免重大事件和风险发生的,将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对因隐患检查和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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