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渡市镇关于印发《渡市镇应对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的通知
来源:渡市镇
发布日期: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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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府发〔2019〕41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镇辖各单位:

《渡市镇应对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0日

    渡市镇应对突发事件总体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应急事件的管理,全面提高我镇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与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正常工作秩序以及国家财产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根据省、市、区有关规定与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地震、干旱、火灾、洪涝等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事件。

    (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车辆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引起的突发事件。

    (三)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

    (四)恐怖活动、邪教或敌对势力破坏、恶性群体上访、刑事案件等引起的突发事件。

发生上述事件,公私财产和群众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危害或影响,已经发生或者足以产生严重后果,超出日常有效处理能力,需要党委、政府做出响应以及本单位以外的部门给予援助时,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小组

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张成霞、镇长刘晓明担任组长,李桂芳、余刚、覃建、陈良春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分设现场指挥组和后勤保障组,成员由张雪梅、张君、罗小兵、王昌华、刘有生、夏旭辉、邹小华、吴建军、陈天奎、程军、邓海成、刘远程、李胜国、张小军、谢和平、邵铁志、乐衍、刘春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府办。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启动或终止,明确现场指挥组和后勤保障组人员分工。

2、负责研究确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3、负责统一部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对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日常接报值班工作,向上级部门应急指挥领导机构报送重大突发事件情况,传达和执行处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

2、指导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调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3、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4、负责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

(四)现场指挥组职责

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成立以分管领导陈良春为组长,罗小兵、王昌华、杨海、陈天奎、王明强为成员的现场指挥组。其主要职责是:

1、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明确现场指挥组人员分工及职责;

2、负责指挥和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处置;

3、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4、负责调度所有车辆,确保应急交通通畅;

5、负责提出后勤保障措施,并作出应急经费预算;

6、实施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五)后勤保障组职责

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成立由分管领导陈良春为组长,张雪梅、王昌华、王进平为成员的后勤保障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指挥、协调、督促后勤管理岗位人员,根据事件的不同性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机关(驻地办)安全保卫工作,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在辖区内紧急调用人员、物资、设备和占用场地,保持正常秩序;

3、负责组织贵重物品的抢险;

4、负责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情监测、隔离、消毒等工作;

5、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后的现场处理工作。

三、应急响应和处置

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领导小组要迅速调度力量,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一)预测预警

相关部门注意收集对我镇各项工作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送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信息进行整理、加工和分析,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

(二)基本应急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决策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抢险救助、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等基本应急工作。同时,迅速将情况上报上级应急部门。

(三)指挥协调

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组,迅速赶往事发现场,负责或参与指挥决策、现场处理和信息保障等工作;同时成立后勤保障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四)信息畅通

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建立信息快报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决不允许发生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事件。

四、请示报告制度

(一)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领导小组要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事发后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在上级规定的时限内写出书面报告,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时间、详细地点位置,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事件的报告人、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方式、联系人等。

(三)对外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加强管理。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保障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能力,及时对安全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经常组织消防、抢救、人员疏散等培训和演练,增强安全意识,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

(三)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逐步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财力、物力的储备,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五)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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