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达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18-02-05
点击数:
2023-08-2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疾控中心职能简介。
  疾控中心是由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举办的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区120余万人民群众的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工作重任。是全区肺结核病诊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疾控中心2018年重点工作。

1、强化疫情管理

强化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以及艾滋病、结核病等专病报告系统的管理,不断提高报告质量。坚持疫情信息每月通报制度,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和信息资料的分析利用,发挥传染病监测哨点作用,提升预警预测能力,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疫情。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经常性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感染性疾病门诊建设并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强化流感、麻疹、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强化哨点监测和暴发疫情监测;强化霍乱、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防控,进一步落实肠道门诊制度和疫情监测;各单位不得迟报、误报、漏报传染病疫情,要求传染病网络报告率达100%,报告及时率达100%,报告准确率达100%。乡镇“死因”网络直报报告率达≥6‰,死因编码正确率达100%。

2、强化重点疾病防控

以“狠抓重大传染病防治”为重点,建立并完善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工作预案,严防疫情的发生和扩散。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站在服务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应急演练,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预案,落实应急值班、物资贮备、疫情处置等防控措施,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加强公众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正面宣传。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沟通、协调、报告机制;及时做好各类疫情特别是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有效控制全区传染病发病率;坚持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处置并逐级上报。

3、强化地方病和慢病的防治

一是认真抓好碘缺乏病哨点监测。加强对盐业公司、盐业市场和居民食用盐监测,确保居民食用合格碘盐。二是抓好癫痫病防治和重症精神病管理工作,提高患者治愈率和控制发病率。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达川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一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人员情况

 疾控中心编制105个,现有职工151人,在职职工9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4人,副高职称6人、中级职称17人:硕士研究生4人,本科27人)。 设有疾控科、艾防科、结防科、计免科、监测科、质管科、检验科、行政科、财务科、门诊部、美沙酮门诊、健康教育科等12个业务和管理科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川区疾控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734.87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0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基本工资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川区疾控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734.8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川区疾控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73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87万元,占90.47%;项目支出70万元,占9.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川区疾控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4.87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0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基本工资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4.8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川区疾控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4.87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0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基本工资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4万元,占12.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3.01万元,占79.34%;住房保障支出56.82万元,占7.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5.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481.7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包括艾滋病经费60万元、结核病经费5万元、免疫规划5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1.2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6.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疾控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4.87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达川区疾控中心2018年未安排“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疾控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川区疾控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达川区疾控中心公开表(共十三张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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