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底,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翠屏街道办和南坝社区、嘎云社区工作人员对南坝片区(滨江路三期和纺织厂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本次先期实施达州中学上山道路及翠屏大道建设范围)区域内相关单位及住户改造意愿进行了广泛征询,同意改造总户数和总面积均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启动房屋模拟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部门
达州市达川区房屋征地服务中心为此次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开展房屋模拟征收补偿签约和搬迁工作。
二、房屋征收区域范围
依据区规划部门提供的南坝片区(滨江路三期和纺织厂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本次先期实施达州中学上山道路及翠屏大道建设范围)用地规划红线图,本次房屋模拟征收区域范围确定为:达川区翠屏街道办嘎云社区:县中安置房1、5、6号楼及达县长乐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南坝社区:3、7、8、9、14、15、16、33、34、36、43、44、50号楼、C栋及B-C栋连接门市、九亩九、余乐巷(罗家院子)共906户居民住宅、商业用房和南坝社区、3家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铁二局、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市中心医院)房屋及附属构筑物。
三、模拟搬迁实施期限
即日起,房屋征收部门在改造区域范围内开展宣传动员、调查登记、面积测绘等工作;组织依法选定评估机构开展房屋征收预评估工作;拟定《达川区南坝片区(滨江路三期和纺织厂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报政府论证。《方案》公布后,评估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40天内为房屋模拟征收签约搬迁期限。
四、房屋模拟征收补偿生效条件
南坝片区(滨江路三期和纺织厂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采取模拟征收方式,即:房屋征收部门将被征收房屋按区域分成达州中学上山道路及翠屏大道建设范围两个区块,开展调查登记、面积测绘、预评估工作。房屋征收主体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与被征收人先行签订模拟征收补偿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房屋模拟征收补偿协议签约率达95%以上,则由征收部门申请达川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发布征收公告,批准实施南坝片区(滨江路三期和纺织厂一期)棚户区改造。若在规定的期限内,该区块的签约率未达到95%,则不对该区块实施改造。
五、房屋模拟征收补偿工作人员
周茂林、黄小艳、张 敏、彭仁俊、谭 红、蒋金雄、杨 涛、庞 岚、周 兴、伍承芳、王 竞、赵 红、鲁 浩、覃夕桐、任惠明、杜恒君、吴海燕、唐志刚、王 玲、杨贵春、唐小容、冯冶云、向素兰、唐晓明、董小松、罗 森、夏秉中、周理奎、潘妍君、刘 邦、徐 苗、李 旭、李 焱、颜怀政、李西宁、刘 超、李小红、段晓亮、潘虹臣、吴海洋、张莉蓉、陈武均、王友强、李建波、邓 晖、张 林、王明航、龚永川、程亚丽、李左夫、陈家芬、夏 超、牟恩剑等。
六、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办公及投诉电话
(一)征收补偿办公室电话:0818-3955897、3955797、3955392
(二)投诉电话:0818-3955386
特此公告
达州市达川区房屋征地服务中心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