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二龙庙村第十届村委会补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麻柳镇
发布日期: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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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委发〔2019〕61号

二龙庙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级相关部门: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二龙庙村第十届村委会补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2日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二龙庙村第十届

村委会补选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补选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任务

依法补选完善二龙庙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

二、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相关要求,为确保二龙庙村村民委员会补选工作顺利开展,整个补选工作从2019年6月8日开始,分七个阶段,十八个步骤实施。

(一)选举准备阶段(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3日)   

    第一步:成立补选机构

村补选委员会13日前主持本村村委会选举工作,其成员由主任和委员共5人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更换。村补选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候选人,应当退出村补选委员会。村补选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村补选委员会的任期自推选组成之日起至补选工作完成后终止。

第二步:搞好审计

二龙庙村在补选前,由乡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工作应当有3名以上村民代表参加,乡农技、财政、三资托管办等部门做好指导工作。村审计结果于2019年6月10日前张榜公布。村级财务审计后,村委会公章、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及账务等交村党组织暂管。

第三步:制定实施方案

村补选委员会要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村委补选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工作方案要具体规定选民资格、村主任(副主任)名额、候选人资格、候选人提名、候选人竞争演讲、委托投票、提名大会及选举大会投票、另行选举办法以及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工作方案、补选办法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四步:搞好选举培训

认真做好本地补选工作人员培训,为补选做准备。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6月14日—2019年6月15日)

第五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宣传教育是补选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应针对工作人员、全体选民和社会公众三种不同类型的对象,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公开栏、会议等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特别要把选什么样的人、不宜选什么样的人、补选程序和纪律要求等向群众讲清楚;广泛宣传近年来村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党的建设成效、基层先进典型、群众生产生活变化情况,凝聚正能量。组织引导党员群众积极有序参与补选工作,让补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三)选民登记阶段(2019年6月16日—2019年6月19日)

选民登记工作必须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并准确掌握村民总数、选民数和本次参选选民数。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书面委托除正式候选人外的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代为投票者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

为确保书面委托的真实性,村补选委员会应要求在书面委托书中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出务工单位盖有鲜章的证明、联系方式等备查,村补选举委员会可对其真实性进行核查。对外出村民,村补选委员会可以制作致外出村民的一封公开信,通过信函发给外出村民本人(或由近亲属转送或转告),并公示存档,也可以由村补选举委员会按照分工给每位在外人员联系,记录好联系方式、内容、时间、地点和证明人等,同时注意将上述资料存档备查。

村民外出,村补选委员会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或者联系后本人在选举日未能回村参加选举,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经补选委员会确认,可以不计算在本届登记参加补选的村民总数内。

第六步:依法进行选民登记

1.公布选举日(二龙庙村定为2019年6月28日)。

2.公布选民登记日。(二龙庙定为2019年6月16日—2019年6月19日)。选民登记日前,村补选委员会应当发布公告,告知本届村委会补选的选民登记日。

3.登记原则。严格按照选民的年龄、政治权利、属地三个条件进行登记。根据户籍所在地原则、经常居住地原则、不重复登记原则和民主决策原则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确保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4.确定和培训选民登记员。确定选民登记员并对其重点进行登记方法、任务、时间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培训。

5.登记对象。村委会的选举,应当依法开展选民登记。以下年满18周岁(时间节点为选举日)的人员应当列入本届选民名单: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有经济利益的原村民,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由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未参加村委会选举的证明,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

凡已在一地登记参加本届村委会选举的,不得再在二龙庙村登记。

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列入选民名单。

6.登记办法。村补选委员会应对第十届选民名单进行确认。对迁出本村的、死亡的不予登记,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予以除名,对新增选民予以补充登记。

7.造册登记。选民登记是补选工作的基础环节, 要切实落实公告公示、资格审查、登记造册、提前通知等法律程序及相关要求, 做到无一遗漏。对于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在严格依法依规的基础上,要积极采取民主的方式解决,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

8.进一步审核和确认选民名单。选民名单经审核和确认无误后,必须在6月20日前张榜公布。因故推迟选举超过30天的,应当对选民名单重新核实并公布。

9.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处理。村民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补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村补选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答复申诉人。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村补选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选民名单的变动情况,村补选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

第七步:印制、填写、发放参选证

参选证由乡人民政府按区上统一样式印制。选民登记无异议后发放参选证,参选证发放要准确,做到不错、不重、不漏。一般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统一填写,由村补选委员会成员或村民小组长负责将参选证亲自送发到选民手中。所发放的参选证上的内容要填写完整。

(四)产生候选人阶段(2019年6月21日—2019年6月24日)

第八步:产生候选人

1.村主任职数:村主任1人,副主任1人;

2.大力提倡村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村委会主任,补选村主任与村委会其他成员之间不得有近亲属关系。

全面推行“四诺”竞选。在选举投票前,候选人要进行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推行竞职承诺,候选人提出任期目标,陈述工作思路和措施;推行创业承诺,候选人要结合本村实际,就帮助群众增收、发展村级经济等脱贫攻坚内容向党员、村民作出承诺;推行廉政承诺,候选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当选后如何做到廉洁自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承诺;推行辞职承诺,候选人承诺如当选后出现履职能力差、工作作风差、党员群众满意度低、上级组织考核不称职,没有履行好竞职、创业、廉政承诺事项等情况的,主动提出辞职。

2.候选人资格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2)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3)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谦虚谨慎,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乐于奉献,正确对待权力;(4)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5)符合村委会主任补选法律法规规定,本人主动依法登记参加本届村主任补选;(6)承诺遵守补选选举纪律,承诺当选后认真履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列为补选候选人:(1)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含缓刑期满)未满3年的。(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所受纪律处分影响期内的。(3)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4)参与邪教组织,煽动、组织群众非法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5)拖欠或侵占集体财产,村级财务清理整顿中发现本人有经济问题整改未到位的。(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处理未完结的。(7)在本乡连续两年综合目标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班子或个人连续两次被评议为不称职的。(8)担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期内,被罢免或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9)年龄继任超过60周岁、新任超过55周岁的(时间节点为2019年6月20日),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不含初中)。(10)其他不适合担任村委会职务的。

候选人资格条件, 由村补选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区以上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意愿作出具体规定。村委会补选办法应当明确候选人的具体条件和审查程序,把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党委政府的指导意见通过村民民主决策的形式转变为广大群众的意志。补选委员会要切实做好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工作,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提名为候选人。

3.提名方式:采取一人一票提名确定,初提候选人名单必须在6月25日前,以姓氏笔画为序张榜公布。

4.确定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提名为候选人的人数超过规定的差额数的,补选委员会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是否预选。决定预选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决定不预选或者提名为候选人的人数符合规定差额数的,被提名的候选人即为正式候选人。选举前要注意向广大选民充分宣传,并在投票开始前再次重申这一新的规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后,正式候选人名单必须在6月25日前按得票多少张榜公布,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2日内书面说明,并报乡补选指导小组备案。

第九步:介绍宣传正式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确定后,补选委员会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宣传、介绍好正式候选人,使广大选民充分了解正式候选人,以便正确行使自己的投票权。村民补选委员会应当对候选人的竞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竞选材料应突出“四诺”内容。

(五)投票选举阶段(2019年6月23日—2019年6月28日)

第十步:做好投票的前期准备工作

1.制定投票办法。明确投票方式和次数,村补选委员会应当在6月20日前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选举方式、投票形式、选举会场等。公布或者说明投票方法和其他选举注意事项。

2.办理委托投票。委托投票应当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到选举委员会办理,经审核后2日内公示。

3.印制选票和制作票箱。选票由乡按区上统一样式印制,选票印制后应当加盖公章并签封,选举日在选举大会上,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启封。票箱由二龙庙村负责制作,最好用木质或铁质材料,便于密封加锁。

4.设立秘密写票处和公共代写处。

5.确定选举工作人员。村补选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提名选举工作人员,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包括总监票员、验证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代书员等。选举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应当在选举日前公布,并在选举大会上宣布。选举工作人员确定后,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其进行培训。

6.布置好选举大会会场。确定、布置选举地点及会场时,应充分考虑到下大雨、刮大风等恶劣天气影响及安全、稳定等问题。

第十一步:正式选举

正式选举日时间定为2019年6月28日。

1.召开补选大会。召开补选大会是村委会选举的主要形式,补选大会由村补选委员会主任主持。其程序是:

(1)宣布大会开始;(2)奏国歌;(3)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4)宣布投票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5)候选人发表竞职陈述;(6)检查并密封票箱;(7)启封、清点选票;(8)讲解选票;(9)验参选证、发选票〔一般以村小组为单位验证、发票〕;(10)秘密写票、投票〔一般以村民小组或选区为单位依次投票〕;(11)当众销毁剩余选票;(12)集中票箱,清点选票数;(13)检验选票;(14)公开唱票、计票;(15)当场公布投票结果;(16)当众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17)宣布当选名单。

投票结束后,应当将所有票箱集中,将选票混在一起,由选举工作人员逐张检验、清点选票总数后,统一唱票、计票。难以确认的选票应当由监票人在公开唱计票前提交村民补选委员会讨论决定。

2.选举有效性确认。有登记参加补选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参加投票的村民人数,以从票箱收回的选票数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选举无效:

村民补选委员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

候选人的产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参加投票的村民人数未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半数的;

违反差额选举原则,采取等额选举的;

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选票的;

没有公开唱票、计票的;

没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选举程序规定的。

因村补选委员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而造成选举无效的,乡补选指导小组应当指导组织重新选举。因其他原因认定补选无效的,由村补选委员会重新组织选举,时间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

3.确认当选。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当选无效。选举结果经村补选委员会确认有效后,须当场宣布,同时应当公布所有候选人和被选人所得票数,并封存选票、统计结果,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村补选委员会应当在投票选举当日,张榜公布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名单,并报乡人民政府备案,再由乡人民政府报区民政局备案。村补选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公布选举结果的,乡人民政府或者乡补选工作指导小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

4.另行选举。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另行选举的程序与第一次选举相同。参加选举的村民以第一次登记的名单为准,不重新进行选民登记。原委托关系继续有效,但被委托人成为候选人的委托关系自行终止,原委托人可以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经另行选举主任未选出的,由副主任主持工作,并在10日内召开村民会议另行选举,直至选出主任为止。

二龙庙村务必在2019年6月28日下午3点前将村委会补选结果上报乡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补选工作总结和补选统计报表等务必严格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汇总报送乡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21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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