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委发〔2019〕51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员会、乡级单位部门:
为了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党政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分工进行如下调整:
一、党政领导分工
李 明: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周 胜: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乡党委工作。
李 刚: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负责乡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交通、国土、建设、机关内务。
吴柏霖: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宣传委员
负责乡党委日常工作,分管党建、脱贫攻坚、组织、人事、统战、宣传、政法、信访维稳、综治、防邪、档案、保密、网络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李朋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行政效能监察,大调解工作。
陈 波: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乡长
负责武装、兵役、预备役、国防动员工作,分管安全、消防、科协、工业企业、行政效能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狂防、河长制、工业统计。
王崇亮: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副乡长
负责脱贫攻坚、组织、财政、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三资托管、民政、便民服务中心、教育、文广、残联、社会保障、卫计、司法、农业统计等工作。
各分管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制,同时负责所分管工作及部门的环保、安全、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及人员分工
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任:邓泽均;工作人员:邓泽民、葛丹丹
党建办 主任:魏有清
纪 委 工作人员:罗诗琦、魏有清、葛丹丹。
纪监室主任:李朋珊,副主任:魏有清
扶贫办 主任:王崇亮 ; 成员:魏有清、冯美、唐其群、邓泽民
民政办 民政助理员:罗剑
财政所 所长:罗诗琦;出纳:秦天洋
司法所 所长:王崇亮 ,成员:冯美、邓泽民、魏有清
共青团 团委书记:魏有清
妇 联 妇联主席:李朋珊
依法治乡办(综治办) 主任:吴柏霖;工作人员:魏有清、邓泽民
信访、维稳(大调解)工作人员:邓泽均、邓泽民、冯美、魏有清
就保中心:周洪剑
计 生 工作人员:李伟
文广站 站长:邓泽民,工作人员:葛丹丹
安监所 所长:罗军;安监员:邓泽伟、李伟、刘登友
交管办 主任:陈波;副主任:万三友
交管员:罗军、邓泽伟、李伟
农技站 站长:刘登友;工作人员:罗剑
林业站 站长:罗军;工作人员:周洪剑 、邓泽伟
国 土 工作人员:廖四方
环保所 所长:王崇亮,工作人员:罗军、罗建华。
河长制工作人员:葛丹丹
规建办: 工作人员:胡娟
便民服务中心 副主任:王崇亮;工作人员:罗剑、胡娟、周洪剑 、杨洪波
残 联 杨洪波
三资托管 负责人:唐其群
统 计 工作人员:罗 剑
三、驻村工作人员调整
社 区 联系领导:李 刚 驻村干部:邓泽均
福星桥村 联系领导:李朋珊 驻村干部:罗诗琦、秦天洋
年猪峡村 联系领导:王崇亮 驻村干部:唐其群
铁山沟村 联系领导:吴柏霖 驻村干部:魏有清、冯美
黄井庵村 联系领导:李 刚 驻村干部:李 伟、胡娟
龙须寨村 联系领导:吴柏霖 驻村干部:邓泽民
二龙庙村 联系领导:陈 波 驻村干部:邓泽伟
川祖庙村 联系领导:王崇亮 驻村干部:刘登友
西灵寺村 联系领导:陈 波 驻村干部:罗 军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