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关于调整党政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分工的通知
来源:麻柳镇
发布日期: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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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委发〔2019〕51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员会、乡级单位部门:

为了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党政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分工进行如下调整:

一、党政领导分工

李 明: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周  胜: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乡党委工作。

李  刚: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负责乡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交通、国土、建设、机关内务。

吴柏霖: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宣传委员

负责乡党委日常工作,分管党建、脱贫攻坚、组织、人事、统战、宣传、政法、信访维稳、综治、防邪、档案、保密、网络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李朋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行政效能监察,大调解工作。

陈  波: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乡长

负责武装、兵役、预备役、国防动员工作,分管安全、消防、科协、工业企业、行政效能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狂防、河长制、工业统计。

王崇亮: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副乡长

负责脱贫攻坚、组织、财政、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三资托管、民政、便民服务中心、教育、文广、残联、社会保障、卫计、司法、农业统计等工作。

各分管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制,同时负责所分管工作及部门的环保、安全、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及人员分工

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任:邓泽均;工作人员:邓泽民、葛丹丹

党建办  主任:魏有清

纪  委  工作人员:罗诗琦、魏有清、葛丹丹。

纪监室主任:李朋珊,副主任:魏有清

扶贫办  主任:王崇亮 ; 成员:魏有清、冯美、唐其群、邓泽民 

民政办  民政助理员:罗剑

财政所  所长:罗诗琦;出纳:秦天洋  

司法所  所长:王崇亮 ,成员:冯美、邓泽民、魏有清

共青团  团委书记:魏有清

妇  联  妇联主席:李朋珊

依法治乡办(综治办) 主任:吴柏霖;工作人员:魏有清、邓泽民

信访、维稳(大调解)工作人员:邓泽均、邓泽民、冯美、魏有清

就保中心:周洪剑

计  生    工作人员:李伟 

文广站  站长:邓泽民,工作人员:葛丹丹  

安监所  所长:罗军;安监员:邓泽伟、李伟、刘登友 

交管办  主任:陈波;副主任:万三友

交管员:罗军、邓泽伟、李伟  

农技站  站长:刘登友;工作人员:罗剑

林业站  站长:罗军;工作人员:周洪剑 、邓泽伟 

国  土  工作人员:廖四方

环保所  所长:王崇亮,工作人员:罗军、罗建华。

河长制工作人员:葛丹丹  

规建办:   工作人员:胡娟

便民服务中心 副主任:王崇亮;工作人员:罗剑、胡娟、周洪剑 、杨洪波

残    联   杨洪波 

三资托管  负责人:唐其群 

统  计    工作人员:罗  剑

三、驻村工作人员调整

社    区  联系领导:李  刚 驻村干部:邓泽均

福星桥村  联系领导:李朋珊 驻村干部:罗诗琦、秦天洋

年猪峡村  联系领导:王崇亮 驻村干部:唐其群 

铁山沟村  联系领导:吴柏霖 驻村干部:魏有清、冯美

黄井庵村  联系领导:李  刚 驻村干部:李  伟、胡娟

龙须寨村  联系领导:吴柏霖 驻村干部:邓泽民

二龙庙村  联系领导:陈  波 驻村干部:邓泽伟

川祖庙村  联系领导:王崇亮 驻村干部:刘登友

西灵寺村  联系领导:陈  波 驻村干部:罗  军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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