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委发〔2019〕50号
各党支部、乡级单位部门:
为扎实开展好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经乡党委同意,决定成立葫芦乡开展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集中整治事项问计于民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 明 党委书记
周 胜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吴柏霖 党委副书记
李朋珊 纪委书记
李 刚 党委委员
陈 波 武装部长、副乡长
王崇亮 组织委员、副乡长
成 员:邓泽均 乡党政办主任
罗诗琦 乡财政所所长
邓泽民 乡文广站站长
罗 军 乡林业站站长
刘登友 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冯 美 乡扶贫办、信访办工作人员
魏有清 乡党建办工作人员
彭开甫 乡卫生院院长
王 军 乡中心小学校长
开展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集中整治事项问计于民工作由李朋珊同志牵头抓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纪委办,魏有清、葛丹丹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