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双庙镇关于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来源:双庙镇
发布日期: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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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府发〔2019〕71号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职责,落实任务,构建全镇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双庙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吴亚军 党委副书记、镇 长

副主任:李俊泽 副镇长

成 员:李  强   安监所长

刘其亭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杨  勇 党政办主任

陈  毅   农技站站长

蒲善渠 兽防站站长

庞厚军 环保所所长

王勇胜 财政所所长

刘显远 卫生院院长

何宪伟 综治办工作人员

何  强  百节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张  宇  驻镇民警

聂孝辉  赵家水管站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是镇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的食品安全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实施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两级市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下达启动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三、领导协调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各党总支、村,机关、镇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督促各党总支、村,机关、镇直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四、分析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形式,定期听取各党总支、村,机关、镇直有关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整合监管资源,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检测、监管和评价等体系建设。

六、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七、负责镇级食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及其检测资金的管理和安排使用。

八、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镇政府交办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具体承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强同志兼任;同时,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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