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达川区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深入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紧紧围绕提高环境质量主题主线,扎实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牢牢守住环境保护红线,加快建设嘉陵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稳定在80%以上,辖区主要流域出境断面水质总体达到Ⅲ类标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0%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60分贝以下,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1.着力强化环保组织实施,区域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全面提升。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及时出台《达川区环境保护责任分工方案》、《关于达川区部分行业明确主管部门的通知》及补充通知,明确党政领导和部门应该承担的环保责任,并层层签订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二是夯实基层基础。积极开展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执法大队标准化达标建设,建立环保所(办)57个,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区级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覆盖52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3个园区、683个行政村(社区),推动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环保所54个,对环保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乡镇一级政府“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办事”。建立了环保与公、检、法的联动机制,为强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司法保障。基本完成南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日收集污水达7万吨,截污率达90%以上,建成农村场镇污水治理厂11个,在建3个,启动建设20个,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区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达5707.88万元。加大环境保护在目标绩效考核中权重,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三是狠抓问责追责。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结合达川实际细化新增11条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环保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2017年以来,区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生态环保领域立案调查18起,追责问责51人。
2.有序实施污染防治行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转优。一是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减排、压煤、治污、抑尘、控秸“五大攻坚工程”,关闭赵家矸砖厂等重污染企业17家,淘汰大灶及燃煤锅炉54座,搬迁嘉好饲料等粉尘污染较重企业6家,496家餐饮门市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取缔城区主次干道露天烧烤摊点270余处,基本解决烧烤店占道经营等老大难问题,全区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2321吨,氨氮241吨,二氧化硫3499吨,氮氧化物299吨,2013年达川区人民政府被市政府表彰为总量减排先进单位, 2013年达川区环境保护局被省人事厅、省环保厅表彰为“总量减排先进单位”,2015被省人事厅、省环保厅表彰为“全省环保工作先进单位”。二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实施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和良好水体保护“四大行动”,先后开展州河、明月江及七里沟、赵映河等小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取缔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3个,关闭违规企业3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七里沟城市黑臭水体整洁基本实现了水清、岸绿、环境目标,得到了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达州市委书记包惠、省高院院长王海萍、省环保厅厅长于会文充分肯定。三是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农用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工矿企业污染综合整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五大行动”,乡镇场镇生活垃圾被运至达州佳境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全区医疗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序推进,整治涉污畜禽养殖场556家,关闭或搬迁205家,引进了丽天牧业百万头生猪全产业链可持续循环发展项目,替代了我区养殖规模小、污染投资少、土壤污染重的生猪养殖场,同时填补了我区生猪屠宰精深加工的空白,实现了土壤污染防治的最终目标;达川区在农村生活垃圾、场镇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探索出的经验在全省农村环保工作会上做交流发言。四是打好噪声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治理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办理因噪声问题引起群众投诉131起,近期达川区内监测的3个点位均表明城区声环境质量逐步趋好。
3.持续聚焦中央省环保督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实现常态长效。一是快速作出安排部署。先后召开28次推进大会对环保工作进行系统部署,召开10次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督促,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百日攻坚”、“年度攻坚”等各类整改落实方案11个,以“清单制+责任制”形式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将整改结果纳入了年目标绩效考核。二是快速整治突出问题。对中央、环保部西南督察中心、省、市环保督察反馈和全区大排查发现的336个点位问题,发起“百日攻坚+年度攻坚”重抓问题整改。印发督办通知291份、督察通报3期,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列出清单公开曝光,对50个突出环境问题实行区级领导挂牌督办。受理省、市环保督察期间来信来电举报问题线索45件。三是快速执法督察。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成立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和3个执法组,定期不定期对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开展执法督察,形成震慑。同时,加大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力度,2013年至2018年,立案处罚177起、720.9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