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龙会乡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龙会乡
发布日期:2019-06-03
点击数:

龙府发〔2019〕52号

各村(社区)、乡级单位:

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整治食品药品行业乱象问题,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和更为浩大的声势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为目标,针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向老年人售卖保健品、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和最不踏实、最为痛恨、最为反感、最为担忧、最为敏感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主动作为,强化监管,重拳整治,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消除食品药品领域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总体目标

坚持高位推进、标本兼治,上下联动、合力攻坚,全面整治、重点打击,严明纪律、严肃问责的原则,紧盯食品药品领域关键环节和“隐形”问题,坚决整治不正之风,坚决治理行业乱象,重拳打击一批丧心病狂者,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有效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形成震慑效应。通过整治,全乡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高,企业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种养殖环节。紧紧围绕“米袋子”、“菜篮子”、“放心肉”等农产品供给,加强食用农产品的源头治理和产地准出管理,严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走进市场。

1.种植环节:以全乡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规模生产基地为重点,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上市采收规定,做好农业投入品购买使用记录和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强化农药管理,规范农药使用,建立健全农药进销台账记录,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加大对制售假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违法使用禁用和限用农药的打击力度,做到不乱施、不滥施、不超剂量、不超范围使用农药,严把食用农产品在种植环节安全可靠,把好食品入市的源头“第一关”。

2.养殖环节:以肉蛋奶蜂等大宗畜产品为重点,加大对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违禁物质等风险因子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围绕饲料拆包销售、经营假劣饲料兽药、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不执行休药期、不执行兽医处方签制度、人药兽用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范围开展饲料兽药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屠宰及收售病死畜禽及产品、对畜禽及产品注水或其它物质等违法行为,确保全乡无一例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食品安全生产环节工作。以酒类、肉制品、米面制品、食用油、桶装水等为重点品种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全面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超范围、超限量、非法添加、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食品安全流通环节工作。围绕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休闲食品、保健食品、“三小”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以集贸市场、农村食品、校园周边食品为重点场所,落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大食品抽检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规范经营,依法对无证经营、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超过保质期、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超市应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市场开办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四)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环节工作。以餐饮消费聚集区域为重点区域,以烧烤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农村自办宴席等为重点单位,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及健康管理、原材料控制、食品加工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进行规范指导及监督检查。大力提升餐饮业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和明厨亮灶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全面实施学校食堂校长、教师或部分家长代表陪餐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经营。加大餐厨废弃物处置力度,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废弃物管理,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重拳治理餐饮服务环节领域违法添加、回收使用“地沟油”、废弃油脂等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办。

(五)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工作。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药品零售连锁药店、医疗机构,乡镇(集市)无证售药游摊等为重点对象,以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规范进货渠道、严格票据管理等重点内容,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按储存温度要求设置阴凉区专柜储存药品并建立药品追溯系统;企业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须凭有效身份证购买,销售时不超过最小2个包装,购买时必须登记。严查从非法渠道购入假劣药品单位、查处执业药师“挂证”、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制售假药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及时与公安机关衔接,深挖源头,一查到底。

四、明确责任

(一)属地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强化落实各村(社区)、乡级单位的领导责任,尤其要落实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责任。

(二)部门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及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各村(社区)、乡级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职责:乡食安办负责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乡农技站负责食用农产品(含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从种养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含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渡市派出所负责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乡文广站负责对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监管动态、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宣传报道;乡卫生院负责全面搞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中心学校负责学校、幼儿园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乡财政所负责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经费;乡环保所负责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产地、饮用水源的周边环境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三)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各项食品药品安全标准,配备专、兼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内控制度,依法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执行好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问题食品药品召回等自律管理制度,提高自律管理水平。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因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或者其他损失的,必须依法承担赔偿及相关责任;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坚持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由单位组织定期培训,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要统一接受监管部门的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抓稳基础建设。各村(社区)、乡级单位要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落实办公场地和经费,配备办公设备,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乡牵头组织、乡食安办成员单位监管执法、村(社区)协助,三级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以村(社区)为单位的监管责任人和责任区域,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

(二)抓准风险研判。各村(社区)、乡级单位要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管控,迅速收集整理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风险隐患信息,确保不漏过每一个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漏过每一个餐饮店药店,不漏过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食堂,不漏过每一个单位和企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乡食安办要牵头抓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预警机制,定期会商、及时处置,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抓实重点问题。各村(社区)、乡级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食品药品领域的重点问题,特别是“三小”食品、校园周边食品、学校食堂、农村自办宴席、药品等行业,按照“五个常态化”的要求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隐患要建好“三本台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制,建好确保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遗漏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抓牢监管节点。各相关单位必须按照职责分工,严把“四个关关键节点”。一要严把“源头关”,乡农技站要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禁超限使用农(兽)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抽检频次,坚决防止农产品源头污染;二要严把“生产关”,要督促食药生产经营企业按照企业自检、分类抽检、主动送检等方式,将食药安全隐患消灭在生产加工关口;三要严把“流通关”,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台帐等制度,坚决防止问题食药品进入市场环节;四要严把“餐饮消费关”,积极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行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加大对小作坊、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坝坝宴监督检查,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五)抓严执法惩戒。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采取“查、封、抓、追”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有关单位存在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必须停产整顿;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关闭取缔;对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罚,宁重勿轻;对触犯法律的人员,必须严格依法惩处。要通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集中严查严办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达到教育转化一批无知无畏者,严厉查处一批铤而走险者,铁拳打击一批丧心病狂者,真正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震慑作用,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不断增强百姓消费安全感,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可满意度。

(六)抓活素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专业性、技术性强,要加强监管执法队伍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重点培养安全监管、风险监测、基层一线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各相关单位要相互支持和配合,密切合作,精心安排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优化队伍知识结构,提升基层一线监管执法能力,适应新职能、新任务、新形势下赋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要求,真正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脱节、无空挡。要配备协管员,协管员要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协助开展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

(七)抓评责任追究。乡党委、政府将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实行食品药品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村(社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乡食安办和乡纪委将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现场核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和单位,进行约谈或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酿成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造成严重后果的,乡纪委监委将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乡政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龙会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食安办,由邹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大川同志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宣传教育、督导督查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推进。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食品安全、管生产必须管食品安全”的原则,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列入常态化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追根溯源,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社会共治。学校要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课,办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专栏,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平台进行常态化教育;村(社区)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纳入村规民约,利用“农民夜校”组织村社干部和村民进行农村聚餐办宴知识培训,普及农村“坝坝宴”食品安全知识,要以农家书屋为依托设立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室;在居民小区增设户外宣传栏、LED,滚动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要在企业、餐馆、食品超市、学校食堂等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并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大讲堂。要畅通投诉举报热线12315,实行有奖举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七进”活动,增强公众消费信息,营造食品药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经费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达州市达川区龙会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