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现将《麻柳镇2019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8日
麻柳镇2019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达川区麻柳镇地处达川区东南部,以山区和丘陵地形为主,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地,预测预报难度大、危害重,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抢险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建立高效有序的抢险行动机制,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迅速准确、有序有效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2019年全镇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防范重点
根据气象预报和致灾原因分析,2019年我镇地质灾害仍以滑坡、地裂缝等安全性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发生时段主要集中在5-11月,汛期将是安全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重点防范区为走马梁村4社、八庙桥村3社、冯家坝村3社、任家庙村2社、三清庙村1、5、6社、圣龙庙村1、3、4、6、7社、莲花塝村3社等。
二、防范保障措施
(一)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国土资源管理所及时发出安全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测灾害的发生趋势及可能对特定区域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或损失程度,并根据灾发性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及时向镇政府提出应急对策建议和措施,制定针对性应急方案。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向镇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立即向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发性地质灾害的时间、地点、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的发展趋势等。
(二)应急反应机构、
1.应急组织机构: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以镇长苏炬任指挥长、人大主席张迅、副镇长王学洪任副指挥长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由综合办、民政办、水利站、国土资源、财政所、规建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技站、卫生院、派出所、电信及灾情所在地村支部、村委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镇综合办:负责灾情情况收集及上报。
镇民政办: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农民救济款项;组织指导救灾捐款;负责上级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
镇水利站:负责组织指导灾后水利设施的恢复,做好水情预测。
镇国土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区内受灾房屋搬迁的用地安排,对确需搬迁的受灾户,在办理用地手续时,给予必要的费用减免,尽量减化办事程序。
镇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筹集、拨付。
镇规建办:负责地质灾害区内的灾民住宅、办公用房等房屋安全签定,适时提出排危避险措施;制定指导灾区恢复重建计划和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方案;配合政府做好灾民搬迁工作。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技站:负责指导帮助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恢复。
镇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组织灾区稳定。
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确保灾区稳定。
电信: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通讯保障和灾后通讯设施抢救工作。
受灾地村委会:负责灾情、险情及时报告,组织当地群众紧急转移。
(三)救灾准备
1.救援人员组成。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镇驻村干部和受灾地村、组干部、群众组成。
2.救援物质储备。紧急救援物质包括抢险物质和求助物质两大部分。抢险物质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电力设施、通讯设施、道路、抢救伤员、卫生防疫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质。救助物质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它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质等。抢险物质由水利、交通、经贸、邮电、建设、卫生、电力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质由民政、粮食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四)应急反应行动
1.组织转移、安置。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所辖区村委会组织群众转移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临时帐篷等。转移时由镇政府发出转移安置通知,安排好转移路线,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并解决好他们的生活问题,确保有房住、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及时医治。
2.灾情搜集和报告。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检查统计灾情损失情况,并逐级上报。
3.紧急救援工作。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灾害发生后按各自的职责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后重建措施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现场指挥机构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灾害造成的损失、社会影响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评估,为灾后恢复与重建决策提供依据。该治理的治理,若无法治理或治理费用太高,应统一规划,另选新址重建家园,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灾后重建工作。
(二)认真总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灾工作。
四、附则
1.预案管理。本预案的修订与完善,由麻柳国土资源管理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修改,经镇政府批准后实施。镇级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
2.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麻柳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达川区麻柳镇地质灾害应急分队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
地质灾害应急分队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苏 炬 麻柳镇镇长
副组长:张 迅 麻柳镇人大主席
王学洪 麻柳镇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 员:张晏然 麻柳镇办公室主任
程 可 麻柳镇国土员
雷登忠 麻柳镇民政员
陈 斌 麻柳镇财政所所长
郑祥丽 麻柳镇安监所负责人
王崇平 麻柳镇卫计办主任
詹中新 麻柳镇林业站站长
陈俱伽 麻柳镇文广站站长
邓应春 麻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曹中均 麻柳镇农技站站长
曹 平 麻柳镇水利站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