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达川区麻柳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五治工程”工作月督查及年终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2日
达川区麻柳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五治工程”工作月督查及年终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为扎实推进麻柳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五治工程”工作,进一步督促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着力打造我镇精致、优美、生态的环境,促进长效机制建设,经镇党政办公会研究同意,特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五治工程”工作月督查及年终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及对象
(一)考核范围:麻柳镇2个社区、24个行政村、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二)考核对象:村(社区)联系干部、支部书记、主任、副主任,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及目标要求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
1. 社区:场镇治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广告乱挂、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污水乱排、杂物乱堆”及“门前三包”等工作的宣传和开展情况。
2. 行政村:农村治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广告乱挂、污水乱排、杂物乱堆、垃圾不入池、河长制”等相关工作的宣传和开展情况。
3.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办公生活场所及房前屋后的卫生、门前三包等工作的宣传和开展情况。
4. 每月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目标要求
1. 街道、公路沿线、河道及两侧做到“五无一净”,即无垃圾、无弃土、无杂物乱堆、无粪堆粪便、无纸屑白色垃圾,河道干净整洁;
2. 集市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
3. 无农业面源污染。
三、督查考评工作措施
(一)成立麻柳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五治工程”督查工作考评组
组 长:苏 炬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黎昌龙 镇人大主席
胡 罡 镇党委副书记
赵新斐 镇纪委书记
李孝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学洪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 成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 娟 镇组织委员
成 员:陈 斌 镇财政所所长
冯 成 镇场管办主任
欧世明 镇场管办工作人员
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考评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场管办,办公室主任由杨成同志兼任。
(二)督查考评排名通报
督查工作考评组严格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五治工程”的工作要求,采取每月一次集中督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按月对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分别实行督查排名通报。
(三)督查考评奖惩措施
1. 各村(社区)考评排名前三名实行奖励,从第一名至第三名分别奖励现金700元、500元、300元;
2. 各村(社区)考评排名后三名实行惩罚,从倒数第一名至倒数第三名分别罚款300元、200元、100元。
(四)月督查组织处理措施
对月督查排名最后一名的村(社区)及单位进行组织处理:
1. 全年累计两次排名最后一名的村(社区)及单位,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及部门(单位)负责人向镇党委、政府做书面检讨。
2. 全年累计三次排名最后一名的村(社区)及单位,由镇纪委对村(社区)三职干部及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其主管部门,对驻村干部停发下村补贴。
3. 全年累计四次排名最后一名的村(社区),对村(社区)三职干部予以停职、停薪,对驻村干部停发下村补贴并歇职;对全年累计四次排名最后一名的单位,镇党委政府将情况上报区治理办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建议更换单位负责人。
4. 初次被市、区通报批评的村(社区)及单位,由镇纪委对村(社区)三职干部及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5. 全年累计两次被市、区通报批评的村(社区),对村(社区)联系干部、村(社区)三职干部予以停职、停薪,涉及相关单位的按相关文件要求处理。
(五)年终目标考核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五治工程”工作月督查考评奖惩、通报、考核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年终目标考核分值总分为其考核月度总分的平均分值及考核加减分值之和。
1. 考核加分: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每月督查考评排名第一名的加1分,被市、区通报表扬的村(社区)或单位加1分;
2. 考核扣分: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每月督查考评排名最后一名的扣1分,被市、区通报批评的村(社区)或单位扣1分;
3. 奖惩:各村(社区)年终目标考核排名最前三名及最后三名进行奖惩,奖惩金额以镇党委、政府年终目标考核办公会研究为准。
4. 考核时间:2019年2月起。
四、本考核管理办法由麻柳镇场管办解释。
附件:麻柳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五治工程”月度工作
考核内容及评分表
附件
麻柳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五治工程”
月度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表
被考评单位: 时间:
类别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分值 | 考核 得分 | 备注 | |
制度保障(20) | 1 |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五治工程制度建设情况 | 完善的得满分,无制度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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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按比例配备保洁员,落实保洁经费 | 落实保洁经费得满分,为落实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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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开展环保宣传评比活动 | 开展的得满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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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保洁员到岗到位情况 | 保洁员到岗到位得满分,未到岗的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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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 落实的得满分,未落实的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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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镇党委政府交办的零时或突击工作 | 按时完成上报得满分,未按时完成上报得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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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按时上报各种资料 | 迟交一次扣一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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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制定卫生保洁村(居)规民约 | 有制度的得满分,没有制度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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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脏(30) | 9 | 公共场所保持整洁,电线杆及河道、公路无明显垃圾 | 发现一处扣一分,直至扣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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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村(居)民垃圾袋(桶)装化、垃圾及时入池 | 发现一处扣一分,直至扣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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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垃圾桶、垃圾池的日常维护及清洗 | 发现一处扣一分,直至扣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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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无垃圾堆放及卫生死角,路面整洁无布条、塑料垃圾袋等废弃物品 | 发现一处扣一分,直至扣完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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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乱(20) | 13 | 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 发现一处扣一分,直至扣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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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无焚烧秸秆、工业生活垃圾现象 | 发现一处扣一分,直至扣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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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彻底清理整治乱张贴、乱涂写、乱散发、乱挂非法广告 | 发现一处扣一分,直至扣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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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尘(10) | 16 | 辖区内路面无明显扬尘 | 发现一处扣一分,直至扣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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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辖区无粉尘污染单位及企业 | 发现一处扣一分,直至扣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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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噪(5) | 18 | 辖区无影响村(居)民休息生活及学习的噪音情况 | 发现一处扣一分,直至扣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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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15) | 19 | 无污水横流 | 发现一处扣一分,直至扣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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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河流、水库、堰塘、河沟无垃圾、漂浮物及废弃物 | 发现一处扣一分,直至扣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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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涉水工业企业及畜禽养殖污染控制 | 发现一处扣一分,直至扣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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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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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评单位负责人签字: | 考评组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