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委发〔2019〕33号
各村(社区)、镇域各单位:
根据达州市关于环境保护专项治理的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指导精神,为有效推进我镇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上级各项环境问题整治计划,完成目标任务,达到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环保工作,确保任务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点、整治落实到位、时限落实到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单位及部门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践行“两山”理念,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环保工作的部署,积极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努力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和能力,为构建生态文明的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和“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共同抓好各项环保工作,全方位提升生态环境建设。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根据实际的环境问题,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落实整治,其余部门协同配合,辖区村(社区)督促整治进度,各部门、单位相互支持,全力确保环境整治攻坚年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大气污染防控战役
(一)建设扬尘治理问题
1.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朱兴方,副组长:曾全
2.工作要求
⑴由镇规建办负责落实各建设工地对扬尘的治理和防范,标准为建设工地建设有行业规范规定的除尘设施设备,对进出车辆和设备有除尘设施和防护措施。
⑵各村(社区)监督建设工地的扬尘治理,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扬尘得到治理。
此项工作的考评以结果评论。
(二)农业面源污染中秸秆禁烧工作
1.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张 勇,副组长:陈 娅
2.工作要求
⑴由农技站陈娅负责组织人员落实农业面源污染的巡察和巡逻,特别是对污染空气的秸秆禁烧巡察和管控。
⑵各村(社区)负责配合农技站对辖区进行巡察和管控。
3.此项工作的考评以日常检查作为评论。
(三)有烟煤问题
1.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刘先星,副组长:各校校长
2.整治责任人
学校为有烟煤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各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3.整治措施
⑴各校伙食团禁用有烟煤,改用无烟煤;同时一并做好生活及餐用垃圾处理。
⑵整治小组长负责组织人员对学校进行督促检查,落实该工作的整改。
土壤污染防控战役
(一)高毒农药及其包装的整治
1.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张勇,副组长:陈娅
由张勇督导农技站陈娅组织农技人员对全镇范围内的农药进行清查,确保高毒害农药退出大树镇农业生产。同时组织人员在全镇范围内对土壤有高毒害残留的农药及其包装巡察,清理农药面源污染物,管控面源污染物的源头,从根本治理本镇的农药使用及其废弃物污染。
(二)大树镇垃圾堆码场整治
1.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刘德刚,副组长:朱兴方
成员:曾全、李林、秦松林、黄小敏、段述江
2.整治责任人
镇政府是简易垃圾堆码场环保问题整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单位,规建办主任曾全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此项整治工作。
3.工作目标
加强对本镇九龙村垃圾填埋场加大整治力度,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无害化治理。
4.整治措施
⑴按照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并现场督导,确保垃圾场后续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⑵加强对存量垃圾的管理工作
①不得继续对垃圾进行填埋处理;
完善垃圾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中要明确场内填埋、覆盖、消杀灭、渗滤液处置、安全生产等工作内容。
②及时用黏土对生活垃圾进行覆盖,场内不得有裸露垃圾。
③垃圾场内及周边应进行雨污分流,用PVC管将场内和周边的雨水排至场外排水沟内,以减少雨水对堆码垃圾的冲刷。
④场内应保持地面干净、平整、无积水、无招引蚊蝇躲藏和繁殖的容器,应定期进行消杀。每月应对全场的蚊蝇、鼠类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其危险程度和消杀效率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消杀方案。在鼠洞周围及鼠类必经处应放捕鼠器或灭鼠药,20小时之后应及时回收捕鼠器和清理死鼠。灭蝇应使用低毒、高效、高针对药物,应定期调整灭蝇药物和施药方法。并建立好消、杀、灭运行台帐。
⑤制定防火、防暴、防洪等应急预案和措施。
5.整改时限
垃圾堆码场整改工作务必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整治结束要建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存量垃圾的管理工作。
水污染防控战役
(一)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1.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张勇,副组长:谭世平,成员: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2.整治责任人
分管畜牧的副镇长张勇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安排部署此项整治工作,逐一对照整改措施进行督导和开展督查。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整治事务,各村书记、主任负责配合落实整治工作。
3.整治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分步实施,完成对全镇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做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促进我镇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实现“整治畜禽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
4.整治措施
⑴现有的各类畜禽养殖场必须于2019年12月底前完善相关审批手续,污染防治设施和管理应符合《规范》要求,提倡生态养殖模式,各类污染物排放应达到《标准》要求。现有污染治理设施达不到《标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务必在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规模以下的养殖场必须完成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沉淀池建设,养殖废弃物实行还田还林综合利用,达到“零”排放要求。
⑵新建、改建和扩建养殖场应符合规范要求和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
⑶对经治理无法实现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户)在2019年底前全面实行关、停、转、迁(不包括农户饲养自用的)。
⑷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畜禽养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上报调查情况、制定畜禽养殖业发展及污染防治计划;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畜禽场、养殖小区的规划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规模化养殖场违法排污等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工作。
⑸要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唤起全社会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参与和关注意识,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⑹根据畜禽污染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整治方案,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制度,开展好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每年6月30日、12月10日,要将整治情况书面报镇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5.整治时限
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落实河长制
1.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镇长刘德刚,副组长:朱心方,成员:黄平川、何由清、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与主任、村级河长。
2.整治责任人
副镇长李良峰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安排部署此项整治工作,逐一对照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工作,镇水利站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事务,各村书记、主任、河长负责配合落实整治工作。
3.整治目标任务:
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保护工作,确保河库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4.整治措施
各村按照要求积极落实河长制,落实镇、村级河长的具体工作和职责。
5.整治时限
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
以上各项整治工作,由各位组长和副组长采取联合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检查方式,督促相关人员落实整治工作,对发现偷排、漏排或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的违法进行及时纠正,依法予以查处,并对该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每月报镇环保所进行通报。
附:环境保护专项治理暨环保攻坚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5日
附:
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赖真龙 党委书记
刘德刚 镇 长
副组长: 朱兴方 人大主席
张 勇 副镇长
刘先星 副镇长
成 员: 严 东 派出所所长
李 林 大树镇交管办副主任
段述江 国土所所长
曾 全 大树镇建管站站长
谭清平 畜牧站站长
陈 娅 农机站站长
黄平川 水利站站长
李明平 林业站站长
何本华 东照小学校校长
孙 欢 大树镇中心小学校校长
蒲朝雄 大树镇初级中学校校长
郭正权 大树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驻村干部、支部书记和主任
环境保护专项治理暨环保攻坚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所,由邓炜同志任主任,成员为:秦松林,负责日常工作。环保所人员分工如下:由邓炜负责大树镇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控,秦松林负责大树镇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控和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控。环保所坚持工作分工,相互合作,齐抓共管的原则,共同做好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