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双庙镇
发布日期:2019-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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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府发〔2019〕46号

各村(居)委,乡级各单位: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消费权益身体健康,根据区食安委办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以及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通过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着力解决校园周边和农村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等“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食品安全问题,使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农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谯小波

副组:郭  印

成员:食安办、安监所工作人员

各村(居)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罗花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我乡范围内的学校及周边以及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小食品、散装食品、油炸食品和米、面、油、蔬菜、肉及肉制品等大宗食品以及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商店、饮食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村乡小卖部、熟食加工点、生猪屠宰点、食品摊贩、农资经营店、食用农产品种植基地以及畜禽及水产品养殖基地等为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仿冒知名品牌食品、过期食品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违法使用违禁农药、瘦肉精、地沟油以及收运、贩卖、使用病死猪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整治时间安排

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11月8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各单位、有关部门必须深刻认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实抓好。

(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原则,切实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抓出成效。

(三)加强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管合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消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普及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群众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

请各有关监管部门于2019年11月10日前把专项整治工作小结报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达州市达川区草兴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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