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委发〔2019〕33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部门):
2018年,碑高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区委、区纪委高度肯定,为切实抓好我乡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碑高乡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村(社区)、单位(部门)务必抓好、落实,全面提升我乡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3日
碑高乡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的要求,为切实抓好我乡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12235”总体部署,深刻认识当前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碑高乡工作实际,以“民情户户通”活动为载体,以“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为抓手,以“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为重点,以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为目的,着力在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服务群众、办事效率、清正廉洁等上下功夫,以良好的政风促进碑高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确保2019年碑高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 澜 乡党委书记
向泽轩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庞 成 乡人大主席
刘云东 乡党委副书记
尹治波 乡纪委书记
吴 涛 副乡长
丁禄军 副乡长
成 员:各村(社区)三职干部,乡级单位(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纪委,由纪委书记尹治波任办公室主任,汪洋艳、唐毅为办公室工作成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日常事务。
三、工作时间安排
2019年5月至12月
四、工作方式
(一)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升群众知晓率。一是各村(社区)务必按照党委、政府要求,及时在人口聚居点、进村路口悬挂宣传标语和宣传海报;二是全乡机关干部、村(社区)三职干部务必要按照党委、政府分工(附件)要求,结合“民情户户通”和“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活动,在5月20日前完成全乡在家农户的走访宣传,并将碑高乡党委、政府印制的《致碑高乡父老乡亲的一封信》发放到农户手中,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三是丰富宣传载体,各村(社区)、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已建立的QQ群、微信群等多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
(二)开展多样丰富活动,提升群众参与率。一是在2019年5月底前,碑高乡党委、政府将印制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调查问卷,对各村(社区)、单位(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进行摸底调查,对排名靠后的将全乡通报批评;二是乡党委、政府将在6月份,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知识竞赛活动,各村(社区)、单位(部门)务必组织队伍参加;三是各村(社区)、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院坝会、知识竞赛等方式,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12340”,提升群众参与意识;通过向全乡农户发放印有“12340”标语的扇子进一步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活动。
(三)加强为民服务意识,提升群众满意率。一是不断深化各村(社区)“三务”公开,乡纪委将每季度对各村(社区)“三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提升群众的知情权。二是结合“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专项整治活动,提升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情怀和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乡党委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责任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要亲自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单位(部门)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乡各级党员干部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乡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形成人人参与宣传的大格局。
(二)全面宣传,务求实效。各村(社区)、单位(部门)务必按照乡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安排部署,扎实抓好宣传工作,积极创新宣传方式,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三)加强督查,严肃追责。全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单位(部门)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认真落实乡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乡党委、政府将各村(社区)、单位(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作为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乡纪委将对各村(社区)、单位(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进行督导,对宣传工作未开展或开展不力,走过场、搞形式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扣减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