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三街办发〔2019〕35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辖区各单位,辖区内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达川区三里坪街道扑救森林山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达川区三里坪街道扑救森林山火应急预案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三里坪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9日
三里坪街道扑救森林山火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达川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达川区三里坪街道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各有林村、社区森林防火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处置森林火灾中应履行的职责,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快速有效。
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提高警惕,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5.火情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由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
6.预案启动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且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蔓延危险时,经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第一:直接威胁村组居民区以及重要设施安全;
第二:可能发生严重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第三:燃烧30分钟以上、面积1公顷以上,火场难以得到
有效控制;
第四:可能危及大面积林区。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1.护林防火指挥所组成
指 挥 长: 杨 海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指 挥长: 张前东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指挥所成员单位:应急办、武装部、林业站、民政办、派出所、医院、财政所、安监所、广播站、文化站。
护林防火指挥所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赴火场工作组四个工作组,由指挥所协调各小组工作。
护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主任:瞿涛
指挥中心值班电话: 0818-2681119
2.指挥所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1)护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及各工作组职责任务
护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
二是掌握本辖区森林火情,及时通报森林火险天气、火灾信息。根据天气情况建议办事处发布禁火令,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
三是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林区森林防火预防措施和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四是检查、监督森林防火经费和设施设备使用情况;
五是负责本辖区森林火灾的统计,上报和火灾档案的建立;
六是积极协调护林防火指挥所各成员单位,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当地村组尽快扑灭火灾;
七是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一线开展工作。
综合调度组成员及职责
成员组成:
组 长:杨 海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成员单位:应急办、安监所、林业站。
职责: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方案、扑火队员部署、火场天气情况;根据火场火情动态,上报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根据火场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和森林资源情况、火场气象趋势等,对火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就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等为扑火指挥所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汇总扑火工作情况,并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后勤保障组成员及职责
成员组成:
组 长:张前东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成员单位:应急办、财政所、民政办、医院。
职责:负责护林扑火应急指挥所后勤保障工作;联系组织供应扑火物资,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保障。
宣传报道组成员及职责
成员组成:
组 长:刘珊珊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广播站、文化站、林业站。
职责:负责对扑火救灾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赴火场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成员组成:
组 长:贺 伟 武装干事
成员单位:安监所、林业站
职责:全面掌握火场动态,协调和指导当地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护林扑火应急指挥所汇报火场有关情况,检查监督村组护林防火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当地村组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2)指挥所其他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应急办的职责任务:
1、负责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2、负责办事处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文件、承办会议等工作。
3、负责《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4、负责依据《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办事处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5、负责办事处应急预案管理人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与指导工作。
6、负责落实、督促和检查办事处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演练工作。
7、负责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中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8、负责应急值班工作。
9、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所:组织公安消防力量在扑火指挥所的统一领导下,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和协助区森林公安分局对火灾案件进行侦破。
安监所:负责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当发生森林山火时,协助街道办事处领导调度指挥扑救工作。
武装部:当发生森林山火时,负责迅速组织预备役官兵和民兵及时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财政所:负责扑火资金的筹集、落实和使用的指导、监管工作。
民政办: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灾后重建和生活保障工作以及扑火中伤亡人员的优抚工作。
卫生院:负责森林火灾发生中的医疗救助工作。
林业站:负责搞好森林防火的日常事务工作,为办事处领导当好参谋,配合公安部门调查起火原因,勘查山火现场,处理山火事故,及时上报火情,为领导指挥防火、扑火提供依据。
(3)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村(居)委会主任、组长(小区长)负责制,主要行政领导为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林主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居)委主任、组长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无论是国家、集体、个人的森林防火、扑火工作,均按其行政区域管理,由其所在地的村(居)主任、组长负责。实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检查落实。
林主的责任:负责所属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做到权属清楚,范围明确。如发生山火、盗伐、病虫害等要迅速制止或防治,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村(居)民组长的责任:负责本辖区所有森林资源的防火、防虫、防盗工作。对本辖区森林要落实专人看管;对责任山、自留山、承包山等森林资源要实行权属不变、统一看管、报酬均摊的管护责任制,把护林的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具体护林人员,当发生山火时,要迅速组织本组群众扑救,并立即报告。
村(居)委会主任的责任:负责本辖区所有资源的护林防火工作,对森林要落实专人看管。当发生山火时,要迅速组织群众扑救,并立即报告。
林区厂矿、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其周围500米内为其防火、扑火责任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林主为直接责任人。
三、预警监测机制
1.火灾动态监测
通过地面瞭望、专职巡护人员以及其他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形成立体林火监测网络。
2.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扑火工作的需要,对重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扑火决策辅助信息。
四、火灾扑救
1.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或烧毁村组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集体森林以及需要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支援的森林火灾等4种火情之一时,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在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拟定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迅速开展各项火灾扑救工作。
Ⅱ级响应:当出现火场持续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威胁村组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集体森林或者发生在省、区、街道行政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等4种火情之一时,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必须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在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拟定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组织指挥各项火灾扑救工作。
Ⅲ级响应:当发生直接威胁村组居民区以及重要设施安全;可能发生严重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燃烧1小时以上、面积1公顷以上,火场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危及大面积集体林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区;需要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组织指挥扑救和紧急处置的森林火灾等5种火情之一时, 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立即启动本预案。发生火情后8小时内,所在村组必须在火场设立前线指挥,主要村(居)委会干部要靠前指挥。
2.扑火指挥
(1).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所(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指挥。
(2).逐级指挥: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前指必须执行上级前指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前指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3).分区指挥: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指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指负责本区域的组织指挥。
3.扑火原则
扑火的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在扑火战略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在扑火战术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半专业森林打火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
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落实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的原则。
4.信息报送和处理
发生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每小时定时向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火场综合情况:2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2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重点飞播林区、生态公益林保护区的森林火灾;省、区、街道行政交界地的森林火灾;需要上级和友邻单位支援的森林火灾。
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在采取扑救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向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迅速综合火情,1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5.森林山火的监测
(1)林区各巡山护林员要严密监视,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办事处森林防火机构。
(2)在防火期,各防火机构要坚持昼夜值班。进入警戒期,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报警电话号码: 2681119。
(3)发现山火拖延或隐瞒不报,根据情节轻重要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如情节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扑火力量准备
(1)以街道防火办、街道机关干部、林业站职工为主体组建一支由30人组成的半专业扑火应急大队,作为扑救森林山火的先遣队,由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直接指挥调度。
(2)村(居)委会组建半专业扑火队,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确保一有山火能够立即出动。
7扑火设施、设备建设
按照“四网二化”的要求,全街道要逐步建成预测预报网、林火阻隔网、通讯联络网、了望探测网,实现扑火机具现代化和扑火队伍专业化。
(1) 预测预报网:以各村(居)委会护林人员和护林点、哨所为依托,逐步建立办事处、村(社区)、组(小区)预测预报网络,做到一有山火能够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
(2) 林火阻隔网:以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建立防火隔离带为主体,逐步在全街道林区建成林火阻隔网。同时,要大力开展清林工作,在全街道、村、社区、社、小区林界边缘和林区道路两边,建筑物周围,特别是坟园周围,要建立5—20米宽的防火隔离网,形成网络,降低火险等级,把森林山火控制在局部范围之内。
(3) 通讯联络网:要求村(居)委会必须解决必要的防火通讯费用,确保通讯畅通无阻。
(4) 了望探测网:按照区上统一安排,逐步在雷音、高岩建立了望台,基本把全街道主要森林资源纳入观测范围,一有火情,能够及时发现。
(5)扑火机具建设:每个村、有林社区要求配备砍刀10把,扑灭扫20把,办事处防火办要库存必要的扑火设备,确保防火所需。并做到随时研究新的扑火手段和先进技术,购置先进的扑火设备。
8、指挥所指挥要领
(1) 基本思想:必须坚持统一领导、依靠群众、各行各业协同作战,强化纪律、有火即灭。
(2) 基本要求: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上报时间,一般林区不超过30分钟;边远林区不超过1小时。做到有令即行,闻号而动,指挥要强,行动要快,迅速扑灭,避免伤亡。
(3) 基本手段:以人力扑救为主,做到因地制宜、因火施用,使用一切扑火工具和手段,如打火帚、砍刀、树枝、沙、土、水等,迅速扑灭山火。指挥主要依靠电话、手机、干喇叭等。
(4) 基本力量:一是半专业打火队;二是义务扑火队;三是林区群众;四是公安、消防和武警官兵;五是驻林区的有关单位职工。
(5) 基本战术:(1)以打为主,打隔结合,双线出击;(2)能打则打,能隔则隔,上不翻山,下不过沟;(3)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做到灭火不过夜;(4)灭火后要落实专人监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9.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10.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村(社区)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确保居民点安全。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11.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办事处及卫生院积极开展救治和善后工作。
12.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机关部门森林打火队、林区干部、当地群众等扑火力量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实施增援。
13.火灾案件查处
区森林公安分局负责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综合保障
1.通信与信息保障
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2.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打火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半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街道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3.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根据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4.培训演练
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对林区应急分队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
六、后期处置
1.火灾评估
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向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2.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区政府上报总结。
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办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人员的责任追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附则
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三里坪街道辖区内有林村、社区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在必要时进行修订后报办事处批准,由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2.越省、区、办事处界森林火灾
当发生外省、区、街道山火烧入或街道辖区内山火烧出时,及时报告区政府和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3.本预案由三里坪街道办事处护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森林扑火应急大队和应急分队员名单
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森林扑火应急大队
大 队 长:张前东(15583330555)
副大队长:王 波(13989175113)
李明平(15182810707)
队 员:夏礼斌、瞿涛、袁开福、邓志平、刘华、吕辉、吴杰、冯开伟、张麒琳、李绍建、王华、董有华、谢续奎、张波、任崎屹、代兰、陈红、陈萍、苟大菊、魏光全、胡晓军、黎大福、王帮荣、张有彪、肖有华、庞勇、丁文明、向可勇、陈桥。
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扑火应急分队
一分队:高岩村
队 长:胡晓军(15881888322)
副队长:黎大福(13795969585)
队 员:李涛、桂贞伟、冯福、黎福红、伍友全、何光烈、向可兴、黎有华、伍发明、李平、王明、黎小龙、刘德平、冯国魏、黎大全、冯国云、丁洪武、向全道。
二分队:小河嘴社区
队 长:王帮荣(13982824818)
副队长:李仕明(13547237168)
队 员:李建保、李和平、黎有明、王秀清、王帮杰、李绥荣、高登富、高登建、李绥红、张代全、张长春、张长喜、张贵勇、郑之德、张学富、张长华、张长永、张俣、李世明、王帮明、李绥林、李保华、杨先顺。
三分队:雷音铺村
队 长:张有彪(18982834777)
副队长:肖有华(13548277498)
队 员:黎大章、赵云、赵忠明、冉玉良、冉龙武、叶绿彪、周世凯、邓希贵、王贵全、张大权、肖光祥、刘兴富、王清彬、李绍华、王桂海、张林、张贵华、张有华、张兆安、邓廷云、张伟、肖光明、肖远书、杨庆凡、黎大见。
四分队:七里沟村
队 长:庞 勇(15583369666)
副队长:丁文明(13980194114)
队 员:张纯位、张武明、鲁世春、鲁世成、马伦富、张进华、石光强、彭德云、彭德礼、李小春、龙方红、龙帮良、丁文荣。
五分队:千坵村
队 长:向可勇(13350786996)
副队长:陈 桥(17608187299)
队 员:牛吉林、闫传荣、徐永华、魏有安、冉岁志、唐清、陈远贵、李学江、周安平、李仕元、陈永生、周尚国、刘继生、刘心华、陆英杰、陈中先、张其金、张大忠、肖光恒、蒋基炳、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