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关于成立大堰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田间巡逻小组的通知
来源:大堰镇
发布日期: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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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府发〔2019〕58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相关部门:

为强力推进我镇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做好2019年小春期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杜绝出现大面积、区域性、持续性的农作物秸秆禁烧情况,切实改变全镇大气环境质量。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大堰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各村(社区)田间巡逻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大堰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海燕  大堰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思涵  大堰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高  玲  大堰镇人大主席

成   员:潘  军  大堰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吴  娟  大堰镇纪委书记

成   员:刘宗伦  大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黎人畅  大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梁梦秋  大堰镇环保所成员

成   员:王  杰  大堰镇畜牧站站长

成   员:郝近飞  大堰镇农技站站长

二、各村(社区)田间巡逻小组

社    区:程  伟(组长)  王玉双  李先玉

王家坝村:王敬川(组长)  王  政  王芝明

双 井 村:王铭任(组长)  王芝福  朱明伍

卢 岗 村:程  国(组长)  王玉强  王玉华

铁 山 村:孔小琴(组长)  李  辉  杨德友

黑 洞 村:刘  波(组长)  王玉生  屈光明

堰 坝 村:蒲元伟(组长)  陈廷国  李  刚

金 黄 村:程代述(组长)  何  军  蒲华山

地坝咀村:郝  勇(组长)  温开平  吴传育

三、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工作制度

夏季从5月20日起至6月20日止,秋季从10月20号起至11月20日止,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全镇范围内实行全面秸秆禁烧,农作物秸秆全部得到有效利用。确保全镇在夏收夏种至秋收秋种期间“不着一把火,不烧一处秸秆”。

(一)组织发动阶段。镇政府与村(居)委会签订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书,将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层层分解落实。镇、村及有关部门要立即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广播、短信、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和各督导组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督查检查阶段。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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