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府发〔2019〕58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相关部门:
为强力推进我镇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做好2019年小春期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杜绝出现大面积、区域性、持续性的农作物秸秆禁烧情况,切实改变全镇大气环境质量。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大堰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各村(社区)田间巡逻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大堰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海燕 大堰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思涵 大堰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高 玲 大堰镇人大主席
成 员:潘 军 大堰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吴 娟 大堰镇纪委书记
成 员:刘宗伦 大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黎人畅 大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梁梦秋 大堰镇环保所成员
成 员:王 杰 大堰镇畜牧站站长
成 员:郝近飞 大堰镇农技站站长
二、各村(社区)田间巡逻小组
社 区:程 伟(组长) 王玉双 李先玉
王家坝村:王敬川(组长) 王 政 王芝明
双 井 村:王铭任(组长) 王芝福 朱明伍
卢 岗 村:程 国(组长) 王玉强 王玉华
铁 山 村:孔小琴(组长) 李 辉 杨德友
黑 洞 村:刘 波(组长) 王玉生 屈光明
堰 坝 村:蒲元伟(组长) 陈廷国 李 刚
金 黄 村:程代述(组长) 何 军 蒲华山
地坝咀村:郝 勇(组长) 温开平 吴传育
三、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工作制度
夏季从5月20日起至6月20日止,秋季从10月20号起至11月20日止,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全镇范围内实行全面秸秆禁烧,农作物秸秆全部得到有效利用。确保全镇在夏收夏种至秋收秋种期间“不着一把火,不烧一处秸秆”。
(一)组织发动阶段。镇政府与村(居)委会签订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书,将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层层分解落实。镇、村及有关部门要立即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广播、短信、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和各督导组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督查检查阶段。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