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府发〔2019〕56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辖区各企业:
现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人民政府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精神。通过开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严防死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全镇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城),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重点建设项目。确保高危(高风险)行业企业一个不漏,检查覆盖面100%;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彻底解决问题隐患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以及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勇于担当负责,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加强预防体系建设,结合自身特点定期分析研判安全风险类别。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
3.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到位。各村(社区)、各单位对近年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巡视、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查出的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实行整改闭环管理。
4.加大执法力度。镇政府将联合区级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可能造成爆炸、火灾、泄漏等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严格实行“四个一律”措施。
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明确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专职人员。各村(社区)、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做到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提前安排,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工作。
(二)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1.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爆炸物品储存使用单位、天然气输送管道经营单位等。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整治经营零售店“上宅下店,前店后宅”及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
2.交通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同步做好道路运输、公路管理、工程建设等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范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3.煤矿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关闭退出的小煤矿巡查监管,绝不能出现非法启封现象。
4.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以探代采、乱采乱挖、以包代管和无证施工等违规违法行为。
5.建筑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基坑垮塌、起重机械倒塌、雷击触电等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开展场镇地下排水管网、天然气输气管线等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整治。
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检查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是严肃查处场镇封堵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机动车违规停放;二是单位消防器材配备,消防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三是农村柴草堆码、用电线路老化现象。
7.城镇公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场镇多层建筑、购物超市等高风险场所安全监测监控,全面排查治理老旧建筑、天然气管线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加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山坪塘、沼气等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8.工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的企业通风除尘设备设施是否完善、禁火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电气电路和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配置到位、安全检查是否到位等情况。
9.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以涉及学校、食品加工作坊使用生活锅炉、重点工程施工工地起重机械为重点部署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
10.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以“五一”、 端午等重要节日的集会、庙会、游园等重大活动的安全管理为重点,加强人流动态监控。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迅速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导考核,狠抓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严防事故发生。
三、检查及整治方式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单位自查与镇政府集中组织检查相结合。分管领导具体牵头组织所分管部门安全检查;各村(社区)由镇联系该村(社区)的负责人牵头组织检查;各非煤矿山由镇派联系该矿负责人牵头组织检查;其他行业和企业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检查。
(一)村(社区)、单位组织自查。各村(社区)、单位都必须对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大检查。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隐患整治方案落实专人限期整改。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村(社区)、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在内部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镇政府组织集中检查。具体分组如下:第一组由刘宗伦任组长,冷爱国、任保、周远红、罗美佳为成员。具体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食品加工、特种设备、建筑、重点项目、消防和民爆器材的安全检查。第二组由黎人畅任组长,夏长迁、杜军、程候华、大堰国土所全体工作人员、场管办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学校、幼儿园、山洪灾害点、地质灾害点的安全检查。第三组由高玲任组长,大堰林业站全体工作人员、大堰农技站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水利、电力、林业、农业机械、危险化学品和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
各检查组同时负责督促所检查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及时将隐患排查与整治情况交至镇安监所汇总。
时间安排:
从2019年5月至12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阶段(5月)。各村(社区)、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至7月)。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10月)。各检查组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镇政府拟采取以下措施督促整改:
一是由镇统一登记造册,对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一切作业活动并上报处理;
二是对存在一般事故隐患督促单位立即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三是在隐患整治中实行领导挂包制度。对每一起事故隐患都必须落实一名单位领导挂包,对每一单位都必须落实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挂包;
四是镇政府将组织进行经常性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推行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要加强中秋、国庆节前和节日期间明察暗访的频次、问题隐患的整治力度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全镇人民度过欢乐、样和、平安的中秋、国庆佳节。
(四)巩圆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监管工作中的不足和企业事故防范中的问题,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组建机构,周密部署。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长王思涵为组长,副镇长刘宗伦为副组长,罗美佳、镇安监所、镇交管办、大堰国土所、工作人员及各村(社区)主任、镇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所。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单位、检查责任和具体工作标准要求,逐级开展检查活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分头落实。
(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采取召开会议、书写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三)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对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迟缓、工作不积极、态度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村(社区)和单位,要严肃提出批评,督促整改,确保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各村(社区)、各单位在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加强信息报送。请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于次月3日前报送上月度工作情况小结,每月2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于2019年12月15日前报送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此次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全镇2019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