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堡府发[2019]25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我镇汛期的水利工程能安全度汛,在发生险情时能及时、迅速、高效地应对处理,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堡子镇2018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予以下发,望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堡子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9日
堡子镇2019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确保汛期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堡子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堡子镇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其成员如下:
指 挥 长:李 忠 堡子镇镇长
副指挥长:王清春 堡子镇人武部部长、副镇长
成 员:朱红霞 堡子镇综合办副主任
陈 涛 堡子镇财政所所长
王勇伦 堡子镇文广站站长
刘 健 堡子镇计生办主任
李中国 堡子派出所所长
潘传国 堡子国土所所长
程 政 堡子规建办主任
余扬锋 堡子林业站站长
杜鹏举 堡子水利站站长
肖 铨 堡子供水站站长
杨祚华 堡子电管所所长
张黎明 堡子供气站负责人
李纯伟 堡子农技站站长
周 鑫 堡子畜牧站站长
赵约知 堡子中心卫生院院长
杜泽东 堡子供销社主任
何中华 堡子农商银行行长
冉晓君 堡子司法所所长
王 东 堡子初中校长
谢月江 堡子小学校长
毛思伟 高坪学校校长
罗 锋 光明学校校长
李仕洁 童心幼儿园园长
张清荣 沙滩河水库管理所所长
王 华 堡子邮政分局局长
李劲松 堡子电信分局局长
庞 智 堡子移动负责人
杨 勇 堡子网络公司负责人
欧剑华 堡子加油站负责人
指挥部设办公室在政府办公室,由徐小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黄国元负责防汛日常事务。
防汛抗旱电话:0818-3601034
同时根据堡子镇地域条件,特成立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暴雨期间,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不能及时亲临龙咀村光明水库、尖山村尖山水库现场指挥时,由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其所行使的权利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等同。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组成:
指 挥 长:王清春(堡子镇副镇长)
副指挥长:唐华益(龙咀村支部书记)
成 员:郭家强(龙咀村主任)
刘家文(尖山村主任)
各村、各单位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各村由书记任组长,村(居)委会主任任副组长,镇级单位由负责人任组长,主管本单位本地区防汛抗旱及救灾工作。
二、责任分工
1.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要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派出所协助调查处理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2.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牵头,农技站、水利站、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站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相关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3.医疗卫生保障。堡子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医疗站等单位指导灾区防疫和医疗卫生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4.后勤保障。灾害发生后镇政府民政办和劳动保障所等单位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5.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农技站、水利站、国土所等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6.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三、应急物资储备及管理
(一)应急物资储备
1.物资:备好编织袋1000条、麻袋200条、救生衣30件、雨具30套、照明灯30个、工具30套等。
2.运输工具:各类运输车辆10余台。
3.其它用品:发电机1台、水泥10吨。
(二)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办法
1.应急物资储备于镇武装部战备物资室内。
2.应急物资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调配。
3.应急物资仅用于抗洪抢险,不得挪作他用。
(三)应急储备金
应急储备金主要用于购买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及人员培训。
四、组建抢险队
镇级抢险队100人,各村抢险队1支20人,负责按照镇指挥部要求实施抗洪抢险。
五、汛情监测预警
(一)实时监测
监测内容: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监测要求: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监测,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二)通信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用广播、电话和锣鼓等作为联络方式。
(三)预报、预警
预报方式: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书面或电话通知,我镇小型水库及山坪塘的水位由工程所在地的镇或村发布,泥石流和滑坡由国土所发布。
预警内容:暴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暴雨洪水监测信息;水库及山坪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和滑坡的监测信息。
预警启用时机:(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单位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4)水库及山坪塘发生溃坝决堤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预警发布及程序:各村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1)在一般情况下,防汛应急预警信号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按照镇—村—户的次序进行预警。(2)如遇紧急情况,村可直接报告区级防汛指挥部和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预报预警方式:分红色、橙色、黄色3级预警信息,以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为准。报警信号采用电视、广播、电话、锣鼓等方式结合。
六、制度和措施
1.自5月1日起,防汛期间各单位相关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并保持通讯畅通,外出时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
2.遇有大暴雨或河水上涨、猛涨等水情时,各相关人员必须到岗,并通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坚持值班制度和记录制度。
4.各单位必须按要求备足草袋、土方、运输车辆、铁锹、手电等防汛物资,出现险情时必须把防汛物资按时按量运到指定地点。
5.各单位必须熟悉本单位责任区的位置、交通道路等情况,做到随时监控水情,如发现特殊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镇防汛抗旱办公室.
6.各应急小组针对本组的任务立即进行摸底、培训和操作演练(4月底前完成)。
7.发生险情时,各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领导小组和应急小组的指令。
8.对发生险情时表现优异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者予以党纪、政纪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渎职责任,对蓄意煽动破坏者予以打击。
七、汛情的转移安置、抢险救灾
(一)转移安置
转移遵循先人后财,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有组织地转移。汛前定好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为附近地势较高的平坦地方)。
(二)抢险救灾
镇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灾伤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同时申请区防疫站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镇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三)灾后重建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其使用功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